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是广州市教育局局属教育支撑机构,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建立本市学生健康档案和体质健康数据库,开展学生身体素质综合评价;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五个领域)及相关研究、指导工作;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矫治,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指导工作;开展教学环境及设施卫生研究,指导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改善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卫生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根据我中心2024年工作计划,拟开展“2024年广州市学生健康档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运营服务”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控制价及具体要求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26万元整。
(二)预算安排分两年支付,2024年支付合同金额40%,2025年支付合同金额60%。
(三)服务期为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四)服务地点为广州市。
(五)项目内容:
1.客服服务:配备客服2名,其中驻场客服1名。客服工作职责如下:
(1)系统支持与数据维护:
①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各类用户(学校、体检机构、家长、学生等)能够顺利访问和使用系统;
②每天核查进入系统的新数据,记录数据错误和统计异常情况,及时联系体检机构和学校解决;
③关注学生建档情况,提醒校医及时为学生建档;
④关注体检数据发布情况,提醒机构学生体检完成两周内发布体检结果;
⑤关注申诉处理情况,督促、协助校医和体检机构人员及时处理体检结果申诉问题。
(2)用户服务与咨询:
①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企业微信等方式答复用户提问并解决相关问题,包括修改密码,解答系统使用方法等。回复并解决问题时间要求如下:1)工作日8:00-18:00,0.5小时内回复并解决;2)工作日18:00-22:00,2小时内回复并解决;3)工作日22:00-次日8:00,统一在次日早上10:00前回复并解决;4)非工作日在下一个工作日中午12:00前回复并解决。
②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方案,如定制统计报表、数据导入导出等。
③为新用户提供系统操作培训,帮助他们快速熟悉和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指导用户正确录入和管理学生健康档案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用户反馈与改进:
①每月提交月度工作报告1份,统计解决用户问题数量及类别,收集用户对系统的意见和建议,为系统的优化和改进提供依据。
②对用户反馈的问题进行跟踪,与相关技术人员协调解决,并及时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提升用户满意度。
(4)系统用户管理:核实系统的各类用户,及时清理冗余、停用、测试等账号。
(5)落实中心交办的与系统相关的其他工作。
2.数据管理服务:及时处理数据录入、存储、导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数据清洗以及后台数据管理等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开展问卷调查,按需制作问卷及问卷填报的操作指引,并完成问卷的发布及结果统计。
(2)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做好问卷填报期间的实时监控工作,回应学校或家长的咨询,及时处理填报过程中由于网络或平台的故障导致填报失败的情况。
(3)按需查询、导入、导出学生体检与体测数据并进行汇总。
(4)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
3.数据保密和安全管理
(1)严格遵守学生健康数据保密协议,不得泄露用户隐私和敏感信息。
(2)积极配合信息安全人员的工作,定期检查工作电脑,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用户数据的安全。
(五)验收标准:
1.服务期内系统正常运营,未发生影响用户(学校、体检机构、家长、学生)正常使用的事故。
2.系统注册登记并可正常使用的学校(不同校区视为同一学校)数多于1200所。
3.各类用户使用满意度大于90%。
(六)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比选申请人条件要求
1.参选单位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信息技术服务类别(广州集采)”的注册供应商,否则比选结果无效。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拟委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必须承担本项目工作的专业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由于本项目涉及系统运营和数据管理服务,要求委托服务方为具有计算机、公共卫生管理或医疗卫生等方向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递交报名资料
根据上述要求参选方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为:
1. 单位(机构)简介及证明参选单位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信息技术服务类别(广州集采)”注册供应商的相关资料(截图)。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如参选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不早于本邀请函发出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显示参选方(参选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4.投标函及资格文件声明函(详见附件2)。
5.报价、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保密工作及应急处置等)。
6.参选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过往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四、比选方式
1.本邀请函 自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网站发出,参选单位报名材料请在2024年5月16日下午18:00前寄送至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以收件时间为准)。2024年5月17日将在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进行比选,结果通过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网站公示 。
2.本次比选先递交材料报名,再进行比选。由我中心组织比选工作小组6名(含纪检委员。纪检委员负责监督,不参与评分),根据参选方提交的工作方案、进度安排进行集中讨论,择优选定预中选单位。经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中选单位(机构)。
五、有关信息
1.采购单位: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394号(邮编******查看详情)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帆 020-********查看详情
附件:1.附件1:2024年广州市学生健康档案管理系统运营服务项目比选评分标准 .docx
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