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泉湾服务区北侧加气站通信光缆改迁工程
本招标项目为大泉湾服务区北侧加气站通信光缆改迁工程(招标编号: 0651-161059/G),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施工费用约74.137万元(不含税价格)(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实际委托为准);
1.2 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
1.3 招标范围:大泉湾服务区北侧加气站通信光缆改迁工程。
1.4 同类工程: 2014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的光缆设施搬迁。
1.5 标包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共1个标包;本项目中标人产生一名;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2.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1.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 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财务要求: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以来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的光缆设施搬迁工程业绩不得少于四项。(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及中标通知书,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4信誉要求:
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项目团队要求:
2.5.1 本项目须配备1名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2.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6.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6.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6.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2.6.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2.6.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6.8被责令停业的;
2.6.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6.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6.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6.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6.13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16年6月25日至2016年6月29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36号世纪百盛 。)
持以下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 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安全生产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以来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的光缆设施搬迁工程业绩不得少于四项。(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及中标通知书,否则一律不认可)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炉院街427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B楼301。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保证金: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
招标人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炉院街427号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36号世纪百盛2302室
联系人:叶滨城 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查看详情0@qq.com">********查看详情0@qq.com
户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农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泉湾服务区北侧加气站通信光缆改迁工程
本招标项目为大泉湾服务区北侧加气站通信光缆改迁工程(招标编号: 0651-161059/G),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施工费用约74.137万元(不含税价格)(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实际委托为准);
1.2 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
1.3 招标范围:大泉湾服务区北侧加气站通信光缆改迁工程。
1.4 同类工程: 2014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的光缆设施搬迁。
1.5 标包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共1个标包;本项目中标人产生一名;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2.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1.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 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必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财务要求: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以来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的光缆设施搬迁工程业绩不得少于四项。(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及中标通知书,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4信誉要求:
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项目团队要求:
2.5.1 本项目须配备1名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2.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6.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6.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6.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2.6.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2.6.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6.8被责令停业的;
2.6.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6.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6.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6.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6.13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16年6月25日至2016年6月29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36号世纪百盛 。)
持以下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 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安全生产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以来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的光缆设施搬迁工程业绩不得少于四项。(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及中标通知书,否则一律不认可)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炉院街427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B楼301。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保证金: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5.发布公告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长途传输局
招标人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炉院街427号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36号世纪百盛2302室
联系人:叶滨城 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查看详情0@qq.com">********查看详情0@qq.com
户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农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
行号:********查看详情162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5日
行号:********查看详情162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