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THCG160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县徐桥镇特色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许可字[2014]29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太湖县鑫桥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太湖县鑫桥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徐桥老街区域保护与发展规划;集镇生态文化公园、东湖公园设计;徐桥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生态文化公园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
2.2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和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评审。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周期
施工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须具备城市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 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 14:30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到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太湖县新城高界路17号,县电力实业总公司三楼,电话****-*******查看详情)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出示材料的复印件均需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在职人员。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其他被授权的本单位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一年内在当地人社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记录、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各投标申请人请比照投标人资格条件自愿购买招标文件,如因资格条件不满足不能通过评审,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POS机刷卡,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肆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等详细情况进行充分考察,以获取对投标有帮助的相关资料。
现场考察联系人:鲁先生
电话:****-*******查看详情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 7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太湖县新城高界路17号,县电力实业总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湖县鑫桥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太湖县徐桥镇
联系人:鲁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
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点:太湖县新城高界路17号,太湖县电力实业总公司三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地 址:太湖县皖西南大道540号
电 话:****-*******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