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河南省林州市红旗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开标会议于2016年6月16日15时30分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林州市红旗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SL2016KS027 采购编号: LCGG2016-123
二、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
中标金额: 99.1%
设计服务周期: 13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牛志丰证书编号: B********查看详情0004
第二中标候选人:邯郸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标金额:99.3%
设计服务周期: 1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曹学玲证书编号: *******查看详情
第三中标候选人: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99.5%
设计服务周期:1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朱德功 证书编号:B********查看详情002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实行,九部委23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林州市水务局
地址:林州市人民路33号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招标人:林州市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