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NSZB-2016-39
本招标项目共和县城河道景观整治工程(水利部分)已由海南州水利局以南水(2016)176号文件和海南州财政局以南财建字(2015)1184号文件批准建设并下达资金,项目法人为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招标人为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共和县恰卜恰镇
2.2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治理及景观工程;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23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11月23日
2.4 招标范围********查看详情5">: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新建液压活动坝6座,景观供水坝2座,河道防渗1350米,液压坝配套电器工程;
二标段:新建液压活动坝5座,景观供水坝3座,河道防渗730米,液压坝配套电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家投标单位只能参加本项目一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查看详情5">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1日,每日上午 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综合楼三楼(海南州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海南州公安局斜对面)持单位介绍信并提供本人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或在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手册原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投标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青海省水利厅备案核准证、海南州水利局登记备案核准证、近5年已完成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等复印件(装订成册)。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在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综合楼三楼开标室(海南州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海南州公安局斜对面),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参照招标文件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海南州水利局微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
地 址:共和县恰卜恰镇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海南州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
邮政编码:813099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南州分行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