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亮湾西城管网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2016-09-02 09:38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亮湾西城管网及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该工程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1、工程概况: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亮湾西城管网及配套工程,占地面积约160亩,总户数约1678户,1#-20#楼为17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共约22万平方米(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标段划分:
一标段:1#、2#、5#、6#、9#、10#、13#、14#、17#、18#楼管网及配套工程;
二标段:3#、4#、7#、8#、11#、12#、15#、16#、19#、20#楼管网及配套工程;
3、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
4、工期:工程工期日历天数为20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承包人,均可对上述全部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携带如下证件于 201 6年 09月 06日 11:30时前到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名都国际412办理投标资格预审手续。
(1)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工程所需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得更换;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拟投入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工程所需人员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近三年同类型施工合同三份,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为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书面证明(证明项目经理施工本项目)、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证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原件、复印件留存)
(8)施工企业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为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9)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0)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
(11)外地企业进临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必须胶装)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字样。
五、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向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交纳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到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名都国际412领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日程安排:
1、资格预审时间: 201 6年 09月 02日 - 201 6年 09月 06日 11:3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高靓
单 位: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名都国际412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 6 年 09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