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SZDGCFW2016-006号 1、我方:松阳县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松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扩建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松发改初设〔2016〕189号文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政府投资,现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监理单位。 2、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位于松阳县污水处理厂。 (2)投资性质:国有 (3)工程选址位于县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31652.75平方米,其中新增用地4986.75平方米。提标扩建工程总规模为4.5万立方米/日,其中扩建工程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主要建设内容生化池二座、配水井一座、二沉池二座、污泥泵房一座、反硝化滤池一座,原改进型SBR池改造为水解酸化池,增加进水泵房、鼓风机房、变配电间、污泥处置用房、加药间设备以及提标扩建部分电气、自动化和除臭设备,新建尾水排放管等。 (4)质量要求:合格 (5)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4、本工程招标监理标共分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纸实施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5、投标申请人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监理工程师所在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除外),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09月03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松阳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sycgzb.com)”上发布并供下载,工本费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收取; 8、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监理组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公章):松阳县供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阳县长松路290号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电 话:刘珍 联 系 人:陈 伟 严勇军 联系人:****-*******查看详情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