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9-09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平谷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平谷区大气细颗粒物达标方案研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平谷区大气细颗粒物达标方案研究
项目编号:XHTC-FW-2016-02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响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平谷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建设西街5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响(***-********查看详情)、王珊珊(***-********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招标内容 | 简要技术参数 | 采购用途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北京市平谷区大气细颗粒物来源与达标方案研究 | 1、通过大量实际监测和分析,研究颗粒物污染水平和化学组成特征;建立2015年平谷区大气污染源清单,联合采用受体模型法和空气质量模型,量化平谷区大气细颗粒物来源贡献; 2、分析平谷区大气污染物的历史演变趋势、污染物输送特征、空气质量现状等, | 自用 | 305.5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
2)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证书;
8) 投标人应自行组织、独立完成各项工作,最终成果须通过招标单位组织的审查、验收。
9) 近三年内所承担的项目无重大缺陷或质量问题;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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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09日 09:30 至 2016年09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套,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有效票据凭证(近3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工程咨询甲级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平谷区社会服务中心后配楼4层第三开标室(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