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中小企业孵化园1#、5#、6#厂房建设ppp项目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HDPPP2016-01
1.招标条件
《丹凤县中小企业孵化园标准化厂房“ppp+金融扶贫”模式建设实施方案》已经丹凤县政府同意,采用“PPP+金融扶贫”模式建设,项目授权主体为丹凤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丹凤县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丹凤县中小企业孵化园1#、5#、6#厂房建设ppp项目
2.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5#、6#标准化厂房(钢结构)建设,总建筑面积19854?,工程预算建安成本经财政部门评审约2850万元,工程建设期一年。
3.招标需求
3.1招标内容:社会资本和施工招标。
3.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3施工招标范围: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4项目合作模式
3.4.1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同时本项目要求社会资本方以施工总承包方式完成项目的投资和施工。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资、建设和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资产等按合同规定移交给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
3.4.2本项目采用“PPP+金融扶贫”模式建设具体操作办法为:
3.4.2.1.由招标人通过土地资本折价入股、采购的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经营、管理1#、5#、6#标准化厂房。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3.4.2.2.由丹凤县扶贫局从在册贫困户中挑选400户,由丹凤县农商行以“特惠贷”的形式(期限5年)为每户安排5万元的扶贫贷款,共2000万元,由新成立项目公司承贷使用并按银行的要求还本付息,项目公司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由申请人负责筹集且不得用项目公司的资产抵押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贷款,如果申请人无法筹集还贷资金,则申请人所占项目公司的所有股权转让给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申请人退出项目公司经营。(转让价款按不高于实缴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如项目公司经营亏损,由政府指定相关部门对项目公司审计后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转让价款。)
3.4.2.3.由项目公司负责在5年内按照5%、6%、7%、6%、5%的比例付给贫困户固定收益,即2500元、3000元、3500元、3000元、25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5年到期后,贫困户可自愿入股,并享受分红。目标公司经营不超过20年(含建设期),到期后将标准化厂房以及所形成资产权利无偿交还给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或者其指定机构,且移交时资产未设定抵押,目标公司所涉及债务全部由社会资本方承担,资产移交后项目公司注销。
3.4.2.4.由于项目为微利项目且又承担了金融扶贫的任务,故对项目公司的2000万元贷款实行财政贴息,每年财政贴息3%,共计贴息5年。
3.5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20(不超过20年),其中建设期限为1年,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总投资情况以政府审计部门审计数确认入账。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申请人可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4.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4.2.1财务要求:
(1)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投资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投资人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平均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近三年每年均未亏损(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1500万元,为保证项目公司的顺利组建,申请人货币资金出资额为1200万元,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时申请人需向招标人的指定账户缴纳1000万元的项目公司组建保证金(以银行进账单和资审日的银行对账单为准),未中标申请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保证金转为公司注册资本金,社会资本不足部分在公司成立时由申请人补缴。
4.2.2信誉要求: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近五年(2011-2015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3业绩经验要求:截止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投资人须具有两个及以上投资额为 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投资经验(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施工承包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内至少从事过同类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2.4资质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施工承包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含安全考核合格B证)(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近三年内作为项目经理主持过二个以上同类工程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一个以上同类工程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其余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
4.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4.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4.4.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
4.4.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5外省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5.资格预审办法
5.1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2016年 9 月12日至2016年 9月19日(上午9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 16时30分,公休日除外),在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资料。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须提交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以上报名所携带的资料均为原件及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0月8日上午10时。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丹凤县迎宾路北口。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丹凤县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会
联系人: 黄超
电话:****-*******查看详情 150*****40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凤县迎宾路北口
联系人: 杨潇
电话:180*****432 QQ:********查看详情9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