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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心洼初级中学电脑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电脑

所属地区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发布时间 2016/9/30 关键词电脑   近期更新26415项目点击关注“电脑”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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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16年版 适用于资格后审)


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使用说明
一、《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是由大丰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参照盐城市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示范文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编制。适用于大丰区域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货物招标项目。
二、《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三、招标人按照《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媒介名称。
四、《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分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
六、《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
七、《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货物需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编制。内容包括“货物清单”、“招标范围”、“技术需求书”,必须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货物需求”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八、《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2016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直接向大丰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反映。


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电脑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二次)

招 标 文 件

标段编号:DFCG********查看详情-1


招 标 人: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2016年9月


招标文件备案表

招标人及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
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电脑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DFCG********查看详情-1

此文件审查工作已结束,于2016年9月30日备案,共52页,附件有:
1、招标采购计划申报表;
2、采购通知单;
3、监察局备案表;
4、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招标管理部门(盖章)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电脑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DFCG********查看详情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
(5)资金来源: 财政
(6)采购预算: 约12万元
(7)供货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须在2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8)质保期:三年
三、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采购内容供货期招标控制价
1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电脑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0日历天 11.9 万元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上述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上述相关产品的经营资格。
3、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 1000.00 元),必须从基本帐户在开标前汇至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户名: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3261
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电汇、银行汇票、转账。不接受现金、银行本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建议采用电汇方式)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必须按要求交纳,方有资格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建议提前一天),至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换取行政结算凭证。
(2)查询电话:****-********查看详情(朱会计)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采用网上方式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下载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站http://www.dfzbcg.gov.cn主页下载);
(2)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仔细阅读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
(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刘文辉 0515—********查看详情********查看详情或咨询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联系人。
2、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6年9月30日 至 2016年10月11日 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八、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副本);(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包含投标单位<个人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是网上打印);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十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 2016 年10月24日 15时30分至16时
2、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24日16时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 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
联系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
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 151*****768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 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泰西村康居小区666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 张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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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
联系人: 肖先生
电话: 151*****768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泰西村康居小区666号
联系人:张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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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电脑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1.2.1资金来源财政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具体见招标需求
1.3.2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须在2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1.3.3交货或服务地点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
1.3.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
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的截止时间:
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2.2.1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截至时间2016年10月12日 18 时前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投标人自行网上查寻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投标人自行网上查寻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一般包括资质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详见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3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2投标报价要求固定单价报价,是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目标和项目完成时间内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的全部价格体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包括全部货物和服务的价格、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平台系统的集成对接、培训、测试、验收、售后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工作】、投标人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必须的设计费用、利润、税金、风险费、材料损耗、劳务、垃圾清运、环境保护、特殊条件施工增加费用、现场施工围栏、竣工面的清理、成品保护、开办费、辅助材料费、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为完成项目验收所需的企业检验试验费用、建(构)筑物的加固围护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
3.2.3最高投标限价119000元
3.3.1投标有效期 60 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投标保证金见招标公告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4投标文件数量开标一览表 1 份;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
2.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各4份。
3、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4.投标文件须采用胶装、热熔装订
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 10 月 24 日16时
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退还安排: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8.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帐、电汇、网汇等。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
参照招标公告第5条规定,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一次性补全给招标人。
10.1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货物类标准100%缴纳;请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特别提醒:
1、招标人会根据招标需要,可能会不定期在大丰招标采购网上(hppt://www.dfzbcg.gov.cn)发布该项目补充答疑等澄清修改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网上查寻,未能及时查阅响应而影响投标的,结果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关资料出席开标会议。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或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或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货物需求;
(6)图纸;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补充答疑”的形式在大丰招标采购网(hppt://www.dfzbcg.gov.cn)上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答疑”的形式在大丰招标采购网(hppt://www.dfzbcg.gov.cn)上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开标一览表共四部份组成。
3.1.1投标文件包括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开标一览表
(1)、资信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主要包括下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须同投标文件一并密封提交,不需装订):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副本);(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包含投标单位<个人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是网上打印);(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评标办法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内容为(1)-(6)项,若缺少原件,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进入后续评审。
(2)、商务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投标函
投标报价汇总表
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
投标人近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3)、技术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A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总体说明,投标设备主要技术性能、配置、技术参数、功能描述及投标设备规格、技术配置参数;
B保证投标设备和系统正常和连续运转行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C系统技术方案:
投标设备主要技术性能、配置、技术参数、功能描述及投标设备规格、技术配置参数;
保证投标设备和系统正常和连续运转行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系统工程的设计构想和运行方案等【包括(不限于):网络建设、信息资源整合、集成应用、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等方面】;
投标人认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D安装调试方案、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设备硬件及配套软件的售后服务承诺,至少包括下列内容:操作人员培训计划、质保期内发生故障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及保障措施、质保期外提供备品配件及跟踪服务承诺,配套软件升级和调试承诺、技术指导、设备调试、免费提供备品、备件;
E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相应产品售后服务质保函、相关证书及检测报告等资料;
F投标人满足本项目评标办法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G施工方案:
投标人通过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施工周边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包括: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进场安排计划;
质保期内服务承诺及质保期外的伴随服务承诺:至少包括下列内容:操作人员培训计划、质保期内发生故障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及保障措施、质保期外提供备品配件及跟踪服务承诺。
(4)、开标一览表的要求
开标一览表密封袋里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1.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3.2.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规定进行报价。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计价方式
本次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在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工期期限内并达到投标人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全部价格体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货物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投标人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必须的费用、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垃圾清运、环境保护、特殊条件施工增加费用、现场施工围栏、竣工面的清理、成品保护、开办费、辅助材料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需求中列出的设备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设备项目清单中列出的设备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项目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投标人应先到项目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实施地点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缴纳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核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本章3.1的要求提供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字样,并包装密封提交;封套上分别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2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4.4.1未按本章第4.1.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
4.4.2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而来投标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
4.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对在争议时间点接收的投标文件,后被认定逾期送达的,视同不予接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确认投标人是否派相关人员到场;
(3)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当众开标、唱标,并记录在案;
(6)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如无法现场答复的,可转交评标委员会予以解决。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且在处罚期内。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多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
无。
6.5无效标书条款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0)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2)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中的清单数量或规格不相同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交货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要求;
(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7)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付款方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0)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电子标书要求的。
除上述条件外,招标人一般不得另行规定无效标条件。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另行规定无效标条件的,应当将调整的无效标条件及其说明事先征求招投标监管机构意见后写入招标文件。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6.6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重新招标。
7. 评标结果公示
7.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2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3 履约保证金
8.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8.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 签订合同
8.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文件(含补充、澄清、答疑等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6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现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若有以上现象,评委将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30页第4.7款)执行。
10.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货物类标准100%缴纳;请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10.2其它内容
无。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评委评标前签订评标回避书,作为永久档案存档。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 评审标准
(如涉及到产品的参考品牌,在评审前评标委员会对照招标文件品牌的要求先进行品牌评审认定。)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质性评审标准:(对照投标须知3.1.1编制审查标准。)
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原件放入资质标书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资料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1.2 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审查标准主要有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交货期或工期、质量要求、投标保证金等方面。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投标报价(45 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45 (保留两位小数)
说明:
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评标后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
2.2.2技术响应(23分),评审要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取舍,在 0-23分区间内自由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进行评分,可以参照以下内容设置评审要点:
1.技术文件响应情况;0-16分(主要表现在投标文件的技术内容是否符合招标人的最低需求;(整体)等于或高于最低需求,得14—16分;低于最低主要需求,有一项扣1分;低于最低非主要需求,有一项扣0.5分;超过3项低于最低主要需求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定主要或非主要需求),得5—10分,超过6项低于最低需求的,得5—10分。(提供厂家参数证明文件)
2.投标人财务状况(依据:投标人近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1分
3.投标文件的编制;1-2分
4.品牌得分:3分(所投品牌为参考品牌的得3分)
5.注册资本金(1分) 根据注册资本金大小,得(注册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0.2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高得1分。
2.2.3售后服务(16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在 0-16 分区间内自由评定,对投标文件的售后服务进行评分,以下内容可以设置评审要点:
1.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0-2分,所投品牌在盐城市范围内有官方正规维修站得1分,投标单位为所投品牌(电脑)官方正规维修站的得1分(提供网上链接)
2.售后服务内容;0-2分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0-3分
4.质保内容;0-3分
5.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0-2分
6.承若三年质保得1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多加2分,中标公示后提供电脑厂家质保承诺书原件。
2.2.4安装及调试方案或施工组织方案(10分)
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制定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核实、评审为确保中标的施工组织方案在后期建设中切实可行并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须由全体评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投标技术方案进行分类,然后在确定的类别中自主打分。
一类:8-10 分(区间);
二类:6-8 分(区间);
三类:4-6 分(区间);
2.2.5商务响应,一般包括付款方式、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不响应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2.2.6投标人业绩(2分)
提供1份2013年1月1日以来,承建 类似本项目(电脑)20万以上 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相应的合同原件、经政府招标部门备案或鉴证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2.27其他(4分)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按招标需求每提供一个加1分,最多加4分。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对照投标人须知6.5款,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3.3 详细评审
3.3.1 在详细评审发现符合“无效标书条款”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其投标报价亦不作为评标基准价A值的依据。
3.3.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4. 通用评标规则
4.1 评标程序
资质标、商务标、技术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4.2不规范标书
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行为属不规范者,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且无法形成无效投标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扣减0.3—2分。
4.3计价文件评审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
4.4打分
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设区间计分项的,其计分包括区间两端值。评审过程中,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发现投标文件无相关资料、数据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确定其该项不得分(即取消保底分值)。
4.5争议处理
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档案室,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4.6违法违纪行为
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影响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4.7其它
在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招标文件中发现以下现象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删除该项评审或记分。
(1)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的;
(2)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多种解释的。
评标委员会对优、良、中分档记分的,必须先确定优、良、中档次,再独立记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意见不统一并可能影响结果的,请评委各自留下书面意见,并以少数服从多数形成结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一般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1、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2.1.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2.1.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1.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2.1.5、有关图纸。
2.1.6、标准、规范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和技术要求。
2.2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5.1、乙方应保证所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非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5.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5.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承诺,具体质保期按国家标准和乙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6、包装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7.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7.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7.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7.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7.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7.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8.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8.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8.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9.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9.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9.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
9.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10.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
11.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11.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1.2.1、合格的销售发票。
11.2.2、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11.3、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11.4、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对甲方征收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征收的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2、甲方违约责任
12.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2.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3、乙方违约责任
13.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13.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联系,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按5000元/天的计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4、不可抗力
1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4.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索赔
15.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5.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5.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5.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15.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5.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15.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审核。
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7、合同的解除
17.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7.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7.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8、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代理方各执一份。
十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二)合同专用条款
甲方: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洋心洼初级中学
乙方:中标单位名称
甲、乙双方根据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及中标通知书,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合同金额
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三、技术性能和技术资料
1. 乙方所提供货物、软件和服务的技术规格、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需要相一致;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
2. 没有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招标人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对买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乙方及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项目中标价的1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全部项目经验收合格且连续运行无故障后一月后无息退还。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招标人同意的分包行为,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质保金
1.本项目质保金为项目合同价款的5%。质保期三年,质保金的返还: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九、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 项目完成时间:(投标人承诺时间)。
2. 交货方式:
(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招标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招标人。
(2)货物、材料运抵现场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对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数量、产地等进行检查和清点,同类型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应属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地产品。如检验中发现短缺、损坏或假冒伪劣商品,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不得因此影响施工,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十、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单位全部垫资,具体付款时间节点由教育局拨款,学校通知,逐年分期还清。
2、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实施过程中中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除采购人签证外,其他因素均包括在风险范围之内(不论材料价格的涨跌、政策性文件是否调整,结算时一律不调整中标单价)。
若因建设需求改变或项目变更等引起项目的增减和费用变化,按中标单价相应增减结算价款;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范围内所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装置的原产地证明、质保、售后文件和相应的等级标准证明并承诺向甲方提供有关制造业的质保证明。所有设备和软件在进场时须提供原厂商3年现场服务承诺,7×24小时响应服务,(原厂商承诺,要求加盖原厂商印章),并提供设备和软件原厂商出具的正式授权书,列出原厂售后工程师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合法渠道进货的正宗、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及招标需求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维修、更换和索赔。
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必须主动协助甲方对设备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5、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6、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7、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质保期为 (以投标时限为准) ,对所建设的项目在质保期内提供技术支持、备品备件及维保服务,接到保修电话后能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场维修,12小时内维修到位。
8、系统平台升级:乙方须对本项目的系统平台提供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9、售后服务计划:
售后服务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其他服务承诺:
10、人员培训:供方免费对需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到需方人员熟练操作或掌握为准。
培训场地: 培训时间:
培训方式:
十三、调试和验收
1、本项目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招标人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招标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招标人才做最终验收。
2、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乙方自行承担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招标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理。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且影响到系统总体进度时,招标人有权处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合同款时扣除。
3、本项目涉及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公安部门、行业部门有关标准规范。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质量合格凭证及装箱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安装调试完毕后按设备清单逐一按序交付给招标人。
3. 所供货物必须首先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规定、国家(行业)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和使用需求。供方应提供全新未拆封产品(包括零部件、附件、备品备件),如确需拆封的,应在供货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不能交货。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负责可能的弥补缺陷。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十五、违约责任
1、完成时间:乙方应在投标文件承诺完成期限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拖延一天罚款5000元。
2、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达不到承诺质量目标,无法满足甲方的使用需求,乙方必须无偿整改达到承诺质量目标,另按合同价款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项目结算价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将不予顺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仲裁与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八、合同附则
1、乙方所提供设备、平台系统、软件及服务及必须满足所有功能要求,乙方有责任保证采购人系统的功能性和完整性,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示的设备及附配件,乙方在投标报价时已予以考虑,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乙方须承诺免费提供;除采购人明确提出的变更外,本项目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硬件和软件产品包括相关附件为相应厂商的原装正品。
3、乙方与原厂商共同负责硬件设备安装、软件安装及调试与验收,提供详细的安装调试方案,并提交采购人认可方可实施。
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施工过程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强弱电施工规范,并保证施工安全。
设备安装、调测的主要目标是使整个系统能够连通并具有可操作性、所有设备能够接通并正常运转、所有软件能够在相应平台上正常运行。
乙方必须响应下列安装、调测要求:
(1)配套设备的连接测试,构成相应的硬件平台和网络平台。
(2)如安装、调测中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采购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4、测试和验收
乙方应向采购方提交测试内容和方法。测试计划和技术内容由乙方拟定,经采购人确认后共同实施。
5、技术文档要求:
乙方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各种文档资料。
1)有关产品正确安装与详细配置(包括安装方法、安装步骤及各种配置参数等)资料要以易理解的方式(包括详细说明及图示)形成中文文档,交与采购人。
2)乙方对本次采购的软、硬件产品提供正式的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提供中文版技术文档。
3)交货时,技术文档应与货物一起交付。乙方提交的技术文档的内容必须与所提供的产品相一致,应尽可能详细。所提交的技术文档必须是正式出版和装订的,复印件无效,其费用应包括在该品目的基本报价中。为了培训的目的,采购人有权复制这些资料而不受限制。
4)在产品验收后,乙方应将所有技术文档和安装、调试资料移交给采购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对产品各项技术指标的测试报告。
2)技术文件:设备制造、安装、调试、验收、运行、使用、测试、诊断、日常维护和维修的技术文件。
3)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外形尺寸、性能检验、产品合格证明书、软件原厂商正版授权等文件。
4)安装计划:至少包括:运输/交货、安装日期、安装测试等。
5)网络配置计划:包括配置图和配置清单。
6)安装指南:乙方应当提供所购软件、硬件设备的安装指南。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各类规范文件;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用于备案及存档)。



第五章 货物需求
台式电脑:35台;参考品牌:联想、华硕、宏基
基本配置CPU:INTEL I3-6100
主板:Intel H110
内存:4G DDR4 2133MHz,至少可插2条内存
硬盘:500TB,7200RPM SATA III,支持双硬盘或SSD扩展
显卡:集成
显示器:19.5液晶必需带DVI接口
接口:至少1个PCI插槽,2*PCI-E x1,1*PCI-E x16,1*M.2接口,1*COM,2*PS/2,2组音频接口,1*VGA接口,1*DVI接口,顶置2*USB3.0,后置2*USB2.0,2*USB3.0
键鼠:光电抗菌鼠标及防水抗菌键盘
操作系统:正版专业版WIN764位
质保要求:3 年免费包修。
塔式机25L
人性化设计顶部提手、顶置开机和reset键、顶置音频接口、顶置资产管理标签,标注主机S/N号码和服务电话
顶置2*USB3.0分离放置
内置可拆洗防尘罩
独特功能性设计专属并口、串口扩展位,避免占用PCI-E和PCI扩展位
全方位资产安全防盗kensington锁孔
后部一体化束线防盗锁
安全性全端口控制Bios
软件保护与网络同传
可设置bios级别硬盘密码保护
资质3C、环保证书
阻燃试验认证(含报告)
高低温、湿热认证(含报告)

在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招标文件中发现以下现象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删除该项评审或记分。
(1)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的;
(2)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多种解释的。
(3)带型号的为主要最低主要配置。
评标委员会对优、良、中分档记分的,必须先确定优、良、中档次,再独立记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意见不统一并可能影响结果的,请评委各自留下书面意见,并以少数服从多数形成结论。

说明:
1、中标价格即为最终结算价,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高最终结算价。
2、签订合同前中标候选单位提供样机须符合招标参数需求方可签合同,同时须提供经生产厂家盖章的质保函。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承担一切后果。
3.技术需求书
可根据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采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等
3、主要的技术参数
4、技术要求和性能
5、产品的结构要求
6、包装、运输及储存
7、设计及设计联络
8、监造、检验及验收
9、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0、培训及售后服务
11、技术文件的要求
12、其它
具体可根据现场条件和项目要求进行调整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及标段) 货物招标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投标函
投 标 函
(招标人)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货物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以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 (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2.投标报价表
货物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段号:(如有时)
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货物名称元器件、材料的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制造商/产地










投标人可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所投设备报价明细



3.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
商务及技术条款偏离表

招标文件编号: 标段号(如有时):
序号招标文件
条目号招标文件的
商务、技术条款投标文件的
商务、技术条款说明










注: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如供货期、付款方式、履约保证、质保期等)
逐条填写。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4.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6.近 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近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复印件)


7.技术参数响应表
技术参数响应表
标段号:
技术参数及要求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正负偏离情况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品目号分别填写,逐点应答。
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高于招标要求,并附页说明,否则可能导致不予认可。
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低于招标要求,并附页说明,否则可能导致作为不响应投标。
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等同于招标要求。


8.售后服务
应包含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1、卖方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方案及计划(包括培训人数、时间、地点、内容、目标等);
2、质保期内,卖方对中标货物及服务在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具体内容及承诺;
3、质保期满后,卖方对中标货物及服务在质保期满后,如买方不委托卖方维保的情况下,卖方售后服务具体内容及承诺;如买方委托卖方对中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售后服务,应分别列出卖方对中标货物及服务质保期满后每年维保清包、大包的范围、内容、价格及相关承诺。
4、服务内容:设备调试、技术指导、免费提供备品、备件等


9.为完成本项目投标人认为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10、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
1小写:
大写:
质保期 年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验收合格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费用包括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
3、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价格相一致。
4、此表请单独信封放入投标文件袋,信封封面请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如有授权) 日期: 年 月 日
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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