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10月31日就灵山县2016年一般村屯绿化苗木(十)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灵山县2016年一般村屯绿化苗木(十)采购(编号:GXZC2016-J1-HCQZ-3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伯劳镇2016年一般村屯绿化苗木采购,采购苹婆305株,五味子259株、胭脂217株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x四、邀请函发出日期:2016年10月26日
五、谈判日期:2016年10月31日
谈判地点:广西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吴继吉(组长)、黄桂芳、黄之平
六、成交人名称:广西灵山县怡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新光路1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零陆佰元整 (¥340600.00)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灵山县林业局
联系人及电话: 李旺 ****-*******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广西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项目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 +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查看详情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