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10749.files/filelist.xml">[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48*****10749.files/themedata.thmx">148*****10749.files/colorschememapping.xml">
招标 公 告
招 标 人: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广州北站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快速通道项目(首期工程)经花都区人民政府批准,拟采用政府采购服务的形式开展。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现对广州北站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快速通道融资施工总承包招标工程(首期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选
定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
一、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北站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快速通道融资施工总承包招标工程(首期工程)
二、招标人(即“购买主体”,下同):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 蒋工、谭工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查看详情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广州北站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快速通道总长约为9.2公里(含花都区部分约8公里和白云区部分约1.2公里),项目总投资约为34.6亿元。首期工程实施范围为广花一级公路至迎宾大道(K2+460-K8+224.612)段,长约5.8公里,总投资约为17.8亿(其中,工程费为91508.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为50311.57万元,贷款利息为36153.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贷款利息以实际发生的为准,且为不可竞争费用)。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 一 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政府购买融资施工总承包服务。购买服务范围包括:征地拆迁、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电力管沟、管线综合工程等建设,相应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征地拆迁、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监理费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中标人(即“承接主体”,下同)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项目合同的规定和要求,对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施工)、移交及保修全过程负责,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将该项目的全部设施及技术资料等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根据合同规定方式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对于承接主体施工资质不能涵盖的特殊专业工程,在保证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可依法分包;
3、项目合作年限:10年,其中建设期工期为547个日历天,建设期付息,项目交付使用(签署项目移交证书)后分年按“固定还本、按期付息”方式付费(政府付费年限暂定为8年)。招标人有权提前还款和加大前期还款比例。
4、招标控制价(工程费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查看详情0.23元。
六、资金来源:建设资金由承接主体融资,政府付费资金来源于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14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12月15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12月21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方的正式员工。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造价金额(包含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8、投资能力要求:
①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78000万元的投资能力(以银行授信额度为准),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以2015年度企业净资产的50%+银行存款为准)。需提供2015年财务报表或银行存款证明
②最近连续三年(2013、2014、2015年度)每年均为盈利,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③投标人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78000万元人民币(以本企业经审计的2015年财务报表为准。
④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准)。
⑤2013年、2014年、2015年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80亿元。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二家,牵头方必须为具有满足本工程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单位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拟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1)联合体投标的,除融资方案可合并评审外,资质、业绩、信誉、投资能力等其它所有指标均以联合体牵头方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为施工企业的,企业专业诚信评价得分以分数低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成员由施工企业与非施工企业组成,则以施工企业的企业专业诚信评价得分为准。
(2)联合体投标的,除非资格预审文件中有单独要求的,所有资料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签字、盖章由牵头方代表联合体签署。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成员均为施工企业的,双方均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联合体成员由施工企业与非施工企业组成,则施工企业必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非施工企业无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提供的资料不用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企业专业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业务信息系统企业专业诚信评价排名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为准。企业专业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业务信息系统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按择优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企业专业诚信评价分数*80%)从高到低排序选取12 名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企业专业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业务信息系统企业专业诚信评价排名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为准。企业专业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业务信息系统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 名或确定的正式投标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企业专业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专业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异议受理电话:***-********查看详情;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交通局。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6年12月9日
附件一:
招标人: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查看详情2">1.申请人须知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招标项目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1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3.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份数为一正一副。
1.3.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
1.4.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4.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4.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4.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4.5《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1.4.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4.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4.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5.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5.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5.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1》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2.3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须提交的书面资料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日,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日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标段内合格投标人少于5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日。
附件二-1: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1(合格条件)
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原件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原件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3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4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5 |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复印件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6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7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8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9 | 专职安全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 复印件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10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此处填写类似工程业绩名称及企业库业绩编号) |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资料 | 网上打印页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施工合同 | 网上打印页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网上打印页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需要) | 网上打印页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11 | 投资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如有)、银行授信额度证明) | 原件备查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12 | 投标人2013、2014、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 原件备查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13 |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原件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14 | 联合体协议书 | 原件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5、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本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7点所要求的工程业绩。本表序号10“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栏,可根据业绩数量情况,按同样格式扩展。未在表中载明的企业业绩不予评审。
8、联合体投标的,除营业执照外,其余资料均由联合牵头方提供。
附件二-2: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2(择优条件)
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 (择优资料) | (此处填写类似工程业绩名称及企业库业绩编号) |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 网上打印页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施工合同复印件 | 网上打印页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 网上打印页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如需要) | 网上打印页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2 | 企业专业诚信评价排名信息打印页(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业务信息系统企业专业诚信评价排名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为准)。 | 网上打印页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要求提交的资料没有提交的,不作为不合格的依据,但影响择优;本表择优资料与信息一览表1重复的,可不用重复提交,但应注明页码。
6、本表序号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栏,可根据业绩数量按同样格式扩展。
7、类似工程是指附件五择优项目表第一项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表序号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栏,可根据业绩数量情况,按同样格式扩展。未在表中载明的企业业绩不予评审。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北站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快速通道融资施工总承包招标工程(首期工程)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提供资格预审申请函、投标申请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2 | 投标申请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0万元人民币。 | 提供营业执照 | |
3 |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
4 |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
5 |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
6 |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业绩: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至少有一个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且造价金额(包含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及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在企业库扫描件。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
7 |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已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近三年(2013年、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180亿元人民币,最近连续三年(2013、2014、2015年度)每年均为盈利。 | 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
8 |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15年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20亿元(以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78000万元的投资能力(以银行授信额度为准),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以2015年度企业净资产的50%+银行存款为准)。 | 提供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如有) | |
9 |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已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投标申请人声明》 | |
10 | 资格审查前,施工企业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 诚信备案情况在企业库内信息 | |
11 | 联合体协议书 | 《联合体协议书》 | |
12 | 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件五:
择优项目表
序号 | 分项内容 | 基础分或权重 | 评 分 说 明 |
一 | 业主综合评价 | 20 | 2010年1月1日至今具备完成过2个下穿隧道或桥梁的市政公用工程,且造价金额(包含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质量合格工程业绩,得20分;仅完成过1个质量合格工程业绩,得10分,否则得0分。 联合体投标的,除融资方案可合并评审外,资质、业绩、信誉、投资能力等其它所有指标均以联合体牵头方进行评审。 |
二 | 企业专业诚信评价 | 80 | 本项目的企业专业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业务信息系统企业专业诚信评价排名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为准。企业专业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业务信息系统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80%权重为准。 |
三 | 合计 | 100 |
注:
1、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择优得分=业主综合评价得分+企业专业诚信评价得分。
2、 如果出现投标人择优得分相同导致无法按招标公告规定确定正式投标人时,则对于择优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以企业专业诚信评价排名得分靠前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满足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由资审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满足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的排序。
附件:
快速通道项目招标公告1209.doc
招标人声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