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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厉庄镇公办幼儿园附属工程-道路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幼儿园

所属地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发布时间 2016/12/10 关键词幼儿园   近期更新39642项目点击关注“幼儿园”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赣榆区厉庄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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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厉庄镇公办幼儿园附属工程-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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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厉庄镇公办幼儿园附属工程-道路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榆区厉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赣榆区厉庄镇公办幼儿园附属工程-道路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赣榆区厉庄镇公办幼儿园附属工程-道路

建设地点:赣榆区厉庄镇。

建设规模:小型;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计划施工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报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的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 号文相关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人应对企业自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6年09月-11月);
(3) 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规(2016)2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失信行为管理和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建规(2016)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 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4)企业对所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3、依据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查询采用投标单位信用承诺书的方式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
4、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 号文,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就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1)9 号、连清办(2013)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 号文,苏建工(2006)164 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7、按“苏建规字(2013)4 号文”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 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五、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依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文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的工程,价格评审方法应当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办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本工程选取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的“方法一”、“方法三”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2)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
(3)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4)依据苏建招办[2016]3号文,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采用方式三,采用该方法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方法三: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0日至 2016 年12月14日,每日上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赣榆区青口镇西关路种子公司综合楼99-11(江苏建信))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投标项目经理(B类)、经办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伍佰元,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赣榆区厉庄镇人民政府

代理 机 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赣榆区青口镇西关路种子公司综合楼99-11(江苏建信)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燕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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