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因北京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修缮项目建设需要,欲订购实木复合烤漆门一批,现向社会供应商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实木复合烤漆门制作、安装及售后服务。
二、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工程量:
名称 | 设计编号 | 洞口尺寸(宽×高)mm | 数量 |
实木复合烤漆门 | M1024 | 1000×2400 | 57 |
M1524 | 1500×2400 | 3 | |
M1824 | 1800×2400 | 6 |
注:上述数量为预计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决算审计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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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术及样品要求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
样品要求:款式简洁大方,深色,投标商提供样品门一樘(可按标准门提供);锁具、铰链及门吸等五金一套。
六、 投标人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生产厂家销售授权证书,营业执照。
七、供应及安装时间:2017年1月22日前。
八、违约:验收不合格,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因中标人原因拖延项目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罚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扣除。
九、投标文件组成
1.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招标响应声明书(见附件二);
4 . 投标报价表(见附件三):投标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写明单价和总价, 投标报价 应包括产品的生产、 运输、装卸、加工、安装、安全、税金、售后、质保 等一切费用;
5.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经营状况、类似工程业绩、执行合同能力)、供货及安装工期及质量保证措施、质保期服务承诺。
十、无效的投标
1.超时送达;
2.投标文件未密封;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印章;
4.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规格、型号和类别;
5.开标时,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未能对投标疑点给予澄清,在这种情况下,评标小组将视作投标商自动弃权;
6.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十一、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
1.资料费:人民币100元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投标人带银联卡到淮安市北京北路89号淮阴工学院财务处(行政办公楼1楼)POS机处刷卡,资料费开具发票,投标保证金开具收据。
投标人凭资料费发票及投标保证金收据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一月内无息退还;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若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不能履行合同,则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经验收检验合格后一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二、现场踏勘
方式:投标人自行踏勘。
地点:淮阴工学院北京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十三、投标
投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09:30。
投标地点:淮阴工学院北京路校区行政办公楼113会议室。
其他:各投标人请于规定投标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要求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用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上写明投标项目、项目编号、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封口,并在封口处盖上单位公章后,凭我院 财务处(淮安市北京北路89号,行政办公楼104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回执联及资料费发票,送达淮阴工学院北京路校区行政办公楼113会议室。
十四、开标
时间:2016年12月15日09:30。
地点:淮阴工学院北京路校区行政办公楼113室。
开标会议按本文件规定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公布投标内容。
十五、评标原则:综合评议法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万元。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样品、投标报价、执行合同能力、供货工期、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综合评议。
当有效标书低于三家时招标人可选择竞争性谈判或市场询价采购或宣布招标失败。
十六、付款方式
本次中标单位在与我院签订合同后没有预付款。经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60%;决算审计后付至决算审计价的90%,决算审计价的10%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余款。
十七、其他
1.投标商一旦来我院投标即表示投标商完全同意并理解本标书内容。
2.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请投标商自留底稿。
3.经本院研究确定中标单位后,对其它未中标单位将给予电话通知(欢迎来电咨询),但未中标的原因不予解释。
4.投标人向淮阴工学院提交标书,即表明响应我院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5.资质证书如有伪造、借用等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退,并作为废标处理,以后也不得再参与我院的投标。
6.接到中标通知后中标单位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前来我院签订合同,若发生中标人拒绝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我院将其视作该中标人放弃此次中标权,该中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院有权决定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人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书的编制、送标书及样品等费用;各投标人无任何补偿费用。中标人样品在竣工验收前需存放于我校基建处,未中标人样品在开标现场自行处理,我校不负责保管。
8.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发现其投标文件中有与招标文件相抵触之处、或投标文件中附有超出有关规定的条款,则仍以招标文件为准或以招标人解释为准。若投标人仍拒绝接受招标文件或招标人的解释,招标人将解除对投标人做出的一切决定,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材料验收要求:
(1)进场验收:材料进场前供应商须申报招标人进行进场验收,所送材料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
上述环节中,若有不符合有关规定视为放弃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供应商相应责任。
10.本次招标工作接受我院监察处监督,各投标人如对我院招标工作的公正性有所怀疑,可向我院监察处投诉,投诉电话:****-********查看详情。
11.本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十八、 本标书可能会有改动,请在投标前仔细上网核查,恕不单独通知; 本标书的解释权归淮阴工学院。
地址:北京路校区行政办公楼114室,邮编:223001。
联系人:何勇;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31*****833。
附件: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docx">北京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室内门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