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连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0658-1601SZTCG314
三、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村居办事点、“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和社会综合服务网格化管理平台“三位一体”(第二期:连州市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80,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说明
内容 |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数量 | 项目性质 | 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连州市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 | 1项 | 政府采购 | 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 | 1.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成功试运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2.系统正常运行满一个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3.合同余款在系统正常运行满一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4.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广东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粤财农〔2015〕326号)相关工作要求,连州市需要在2016年底完成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并实施推广。本项目需要基于原有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综合办事系统开发,实现连州市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连州分厅、省三资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市、县(市、区)、镇(乡、街)、村(居)四级网上办事服务互联互通,实现省、市两级三资管理数据共享联通。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分厅、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连州分厅(含综合办事系统)、连州市乡镇办事站、连州市“三资”管理服务平台、连州市社会综合服务网格化管理平台均由广州市中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为了保证本项目新增功能与原系统无缝衔接,确保网办业务的延续性,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省、市关于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采购人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广州市中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广州市中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6号高科大厦13A04房。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意见:/
2.专家2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意见:/
3.专家3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连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连州市星河路聚源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二)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联系人:李幸男。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三)财政部门:连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连州市良江路财政大厦。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发布人: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