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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综合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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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发布时间 2007/1/30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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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广东省建材技工学校项目是根据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粤计社函[2003]276号)批准建设,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招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东省建材技工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
3、工程投资: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预计发包价人民币4200万元。
4、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联和圩旁。
5、资金情况:自筹。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同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7、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保证工程在2007年9月30日前主体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
8、建设单位(招标人):广东省建材技工学校。
9、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三、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1、招标范围:(以下描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仅是概括性的,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应参阅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去全面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
土建、装修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室内外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不含电梯)
2、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
四、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一级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4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自2004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2月2日前1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3、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4、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5、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6年10月11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
1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07年2月1日至2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00-4:00时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3、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3.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单独提交,按要求盖有公章及签章)。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目录页复印件一份(单独提交,盖公章,内容必须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目录页内容保持一致)
3.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和内容编排并装订成册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各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各项资料、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虚假、隐瞒者,经资审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5、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按要求递交相关资料文件及原件。逾期送达的资料文件将被拒?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未能提供原件核查的将视作资格预审不合格。
7、接受报名以及资格预审工作严格执行穗建招[2006]8号文规定。

9、根据本项目预发包价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窗口进行投标申请人确认。
六、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
1、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记录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
2、与投标报名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资料原件审核情况一览表)后将投标资料密封。投标人在经原件核查后用自备的资料袋将报名资料进行密封。
3、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八、其他说明
1、各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各项资料、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虚假、隐瞒者,经资审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2、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3、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报名后不允许更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项工程的投标资格。项目管理架构的人员在投标时必须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5、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6、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招标人:广东省建材技工学校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67号
联系电话020-********查看详情
传真:020-********查看详情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联系人:李先生


工程名称:广东省建材技工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项目内页码报名提交资料要求审核情况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投标申请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8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原件备查
9拟委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包括有效的年审页)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11项目经理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
1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13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7、8、9、10、11、12、点要求的承诺书 原件
14已签署的诚信声明 原件
15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16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注:
1、投标申请人或其项目经理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2

致广东省建材技工学校:
1、经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中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方愿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格预审资料,对广东省建材技工学校教学综合楼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提出申请,并接受招标人组织的对我方进行的资格预审。
2、我方将接受并遵守资格预审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一旦我方资格预审合格并得到允许参加投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各项规定。
4、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投标时必须核实所有资料与资格预审时递交的资料一致
5、我方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报表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与事实不符,因而导致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方负责。
6、你方可联系下列人员获取进一步的资料:
6.1
一般查询和管理方面的查询
联系人1 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2 地址和联系方式

投标申请人(盖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一部分申请人须知
一、总则
广东省建材技工学校项目是根据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粤计社函[2003]276号)批准建设,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招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二、工程概况
详见公告

三、招标范围及承包方式
详见公告
四、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详见公告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
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60天,在原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申请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在每一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投标申请人答复拒绝延长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六、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
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
七、递交和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
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预审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预审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5.《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预审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预审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7.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预审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八、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预审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九、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一、总则
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4.《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5.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6.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7.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业绩等,经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对投标报名单位给予通报,取消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特别声明:投标申请人经资格预审合格并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后,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低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或其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承诺性意思表示低于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将被招标人取消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二、评审工作机构
1.由招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资格评审委员会5人,负责资格预审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三、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四、确定正式投标人
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五附件
1、附件4资格预审申请资料预审合格审查表
附件4
资格预审申请资料预审合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广东省建材技工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 2007年月日

序号审查项目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2投标申请函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9拟委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包括有效的年审页)复印件
10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11项目经理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材料
1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13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7、8、9、10、11、12、点要求的承诺书
14已签署的诚信声明
15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16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结论



备注:1.“符合”标记为“√”,“不符合”标记为“×”;评审内容如有一项“不符合”则结论为“不通过”;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
3.若对投标申请人预审资料评审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超过半数评委同意其通过的评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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