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公 告(第二次)
一、盐城市大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张庄街道户外垃圾桶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质量及供货周期:
1、项目名称:张庄街道户外垃圾桶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张庄街道户外垃圾桶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项目预算约18万元。
3、质量标准:合格。
4、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必须完成喷字及供货、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本项目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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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当天18: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盐城农商行张庄支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18650),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九、公告及报名须知:
(1)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16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到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宝龙城市广场公寓楼2#楼701室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52*****498)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9:00。
(2)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凡出现2次类似情况的,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
建设单位:盐城市大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祥英 联 系 人:孙进
联系电话:182*****616 联系电话:152*****498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张庄街道办事处 地 址:盐城宝龙城市广场2#公寓楼7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