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勘察 | ||
发布时间 | 2017年01月10日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勘察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委托,就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勘察项目(项目编号:JG2016-02-1745)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1月6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一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勘察项目 | ||
招标编号 | JG2016-02-1745 | ||
主要招标内容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勘察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预计中标金额(元) | 108000.00 | 108000.00 | 96000.00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 m.cn) |
公示期:自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69号
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查看详情/0276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