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畜牧兽医局良种猪精液(16A1272)采购公告
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根据云阳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云财采购16A1272号),受云阳县畜牧兽医局的委托,拟对良种猪精液实行政府采购,其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良种猪精液总10万份,每份10.00元,确定2家种猪供精服务商(投标人不足3家,则确定1家),中标服务商的供精任务数和服务区域,由采购人按中标人现存栏合格种公猪数量以及服务质量等情况确定。中标人不得对已分配的任务数量进行分包或转包。具体可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开标时应随身携带原件以备核验)
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并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养殖场(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除外);
2、投标人必须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饲养的种公猪不少于2个品种或2个血缘,种公猪存栏达到要求规模;优先选择存栏合格采精种公猪30头以上,管理规范,系谱档案齐全的生产单位。
4、投标人有必备的生产、检测、保存、运输精液的采精、输精器材、冰箱、保温箱(盒)、显微镜等设施设备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5、投标人有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经验,且熟练掌握精液生产、检测、保存和运输等技术人员2名以上。
(二)种公猪具备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荣昌猪、渝荣Ⅰ号、PIC、合川黑猪7个品种(品系)可以作为本项目的供精种猪。
1、有《种畜禽合格证书》,且来源于取得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或参加了全国种猪育种协作组织的种猪场。
2、种公猪符合本品种外貌特征,健康状况良好,耳号清楚易辨,系谱清楚,档案记录齐全,综合评定等级优秀。
3、供精种公猪必须具备自身或其亲本生产性能测定数据和遗传评估成绩。没有性能测定成绩的种公猪不得参加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4、使用年限不能超过4年。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按《重庆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规定》(渝财采购〔2016〕12号)文件执行。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执行。
3. 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9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3月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
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4.开标时间:2017年3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二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阳县畜牧兽医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