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梅河口市公安局制作公益片《梅城警方》,制作微电影《夜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梅河口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2月23日 14:07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7年03月03日 09:30至2017年03月03日 16:30 | ||
预算金额 | ¥5.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沈洋、乔旭 | ||
项目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 ||
采购单位 | 梅河口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梅河口市人民大街与梧桐路交汇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查看详情 | ||
代理机构名称 |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查看详情 |
17036号梅河口市公安局制作公益片《梅城警方》、微电影《夜巡》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HKGP17036号
招标类型:竞争性谈判
开标时间:2017年3月9日
我中心受梅河口市公安局的委托,对该单位制作公益片《梅城警方》、微电影《夜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领取标书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编号:MHKGP17036号
二、招标内容:制作公益片《梅城警方》、微电影《夜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必须为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
(首次备案请到梅河口市财政局六楼办理)。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项目拍摄并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及中标通知书办理拨款事宜;由采购单位一次性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全部货款,并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一年履约期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无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问题,履约金(质保金)将在一年后退还,并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投标条件:
1、欢迎具备摄影制作服务团队资格的供应商,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一年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案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影片效果需要达到甲方满意的效果。
六、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月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七、地点: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梅河口市政务中心二楼258室)
八、报名及领取标书条件:请携带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都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全部原件(须法人或代理人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公章)前来报名,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3月9日上午9:30
十、开标时间:2017年3月9日上午9:30
十一、投标及开标地点: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梅河口市政务中心二楼256室)
联系人:沈洋、乔旭
电 话:****-*******查看详情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