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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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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重庆市-重庆市-万州区 发布时间 2007/1/10
招标业主宜化集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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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化集团重庆宜化物质类招标询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传真:
投标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 E-mail: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及数量 总包干价(含税、政府规费及开工报告费;不含一次性监检费)制造商
锅炉安装 详见招标条件
总包干价(含税、政府规费及开工报告费;不含一次性检测费)
小写: 大写:
付款方式 按甲方要求,余10%质保金一年
交货期 4个月
评标办法 Ⅱ类评标办法,具体见评标管理规定
投标保证金 报价总额的5%,我公司帐号是********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688,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市万州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报价有效期
技术偏离
商务偏离
备注:
1、要求提供资质证书、业绩证明,首轮报价最高淘汰;
2、请严格按照招标条件的规定制作投标书;
3、中标通知后3天内必须到需方现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招标中心联系人:杨润超 023-********查看详情 138*****897 传真:***-********查看详情
E-mail:suote2006@163.com"
技术咨询:蒋希云138*****746 顾卫明138*****156
请于2007年1月16日10:00前传真报价或派员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时间:2007年1月16日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万州区龙都大道519号索特盐化股份公司办公楼一楼招标办。
说明:
"1.本询价表中的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如无相应填写内容请注明""无"",否则做废标处理;
2.如对技术参数或工期、付款方法等有异议请在“技术偏离”或“商务偏离”中注明;
3.代理商要求提供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招标结果可查询
5.通知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单位必须是投标时的单位即以投标单位章为准
6.集团招标监督电话:****-*******
查看详情
7.合同出现纠纷时,要求在需方当地有权限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2007-1-10

招标条件

220t/h锅炉安装单位招标条件
一、工程简介
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万州区龙都办事处三房村,为满足本次“2060”联碱工程发电供热需要,扩建25MW(抽凝)+6MW(背压)热电站一套,主要包含一台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一台25MW抽背及一台6MW背压机组。
1、锅炉整体概述
本锅炉为四川川锅锅炉有限责任公司产高温高压单汽包自然循环、露天布置、全钢架支吊结构的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采用高温水冷旋风分离器进行气固分离,运转层标高为8000mm,采用前墙集中给煤方式,四个给煤口沿宽度方向均匀布置在前墙水冷壁下部,锅炉总重量约1985吨左右。
锅炉采用两级配风,一次风从炉膛底部布风板进入炉膛,二次风从前后墙分上下两层进入炉膛。
锅炉本体钢架由三跨组成,第一跨布置炉膛,第二跨布置水冷旋风分离器和返料器,第三跨布置尾部竖井烟道。
炉膛采用全膜式水冷壁结构,炉膛底部为水冷布风板和水冷风室,床下布置有二台点火油燃烧器。
两个水冷旋风分离器位于炉膛出口和尾部竖井烟道之间,由上下两个环形集箱构成膜式水冷受热面,内衬绝热材料及耐磨耐火材料,每台旋风分离器下布置一个返料器。
尾部竖井烟道中依次布置高温过热器、低温过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从转向室至低温过热器的尾部烟道部分采用过热器包墙。
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相关参数
额定蒸汽压力:9.81Mpa
额定蒸汽温度:540℃
额定蒸发量:220t/h
锅炉外型尺寸:高×宽×深= 47500×19850×22120(mm)
左右柱距离:11850mm+4000mm+4000mm
前后柱距:22120mm
锅筒中心标高:42830mm
运转层标高:8000mm
操作层标高:6300mm
二、锅炉安装承包范围(投标方以包干价的形式投标)
安装一台铭牌为CG--220/9.81—MX8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的安装,具体为:
1、锅炉钢结构、护板、平台、扶梯、栏杆。
全部钢架、刚性梁、止晃装置、炉墙外护板及紧固件、全套平台、扶(楼)梯安装。
2、汽包及内部装置
汽包及其内部装置和附件,汽包悬吊(固定)及止晃装置安装。
3、水冷壁系统
全部水冷壁受热面、引出管 、下降管、联箱和悬吊(固定)装置等水循环系统部件和相应附件安装。
4、过热器系统
各级过热器管束、联箱、蒸汽连接管道、汽温调节装置、反冲洗装置、悬(支)吊装置等从汽包蒸汽引出管至末级过热器出口联箱蒸汽系统的全部部件和相关附件的安装及迎风面第一、二排管束的防磨片,过热器出口集箱主汽门、安全门、排空门的安装。
5、省煤器系统
各级省煤器管束、联箱及连接管道、防磨及其固定装置、悬(支)吊装置等省煤系统的全部部件和相关附件安装及迎风面第一、二排管束的防磨。
6、空气预热器管箱、连通箱、及护板安装。
7、布风装置及点火燃烧器:一次风室、风帽、二次风喷嘴、燃烧器支吊装置、油燃烧器壳体、油枪、及配风器、点火风道、油点火系统、灰分离器、回送装置及其连接管道、补偿器、支吊装置安装(即锅炉厂供货部分)。
8、门孔类:各种人孔门、检查孔(观察孔)、测试孔、防爆门安装。
9、给水管道安装
(1)包括由高压给水热母管电动闸阀开始的主给水管道(包括给水操纵台)至过热器的减温水系统的管道、各类阀门、给水调节阀门、电动阀门及其附件安装。
(2)给水、炉水、饱和蒸汽、过热蒸汽等汽水取样管道和冷却器及其管路安装。
(3)其它汽水管道
锅炉本体范围内的所有疏水、放水、紧急放水、排污、排气、放空、过热器反冲洗、再循环管、停炉保护等管道安装。
10、锅炉本体阀门及附件安装
(1)安全阀、电动主汽阀、给水及减温水调节阀、放空阀、止回阀、闸阀、截止阀等锅炉本体范围内的所有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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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位表、压力表、平衡容器、汽包水位测量筒(电接点水位计)安装。
11、炉顶小室及炉顶检修电动葫芦的安装。
12、本锅炉招标范围内电气、仪表一次元件的安装并协助仪表对锅炉本体进行各个测点的开孔工作(本招标不含电气、仪表的安装)。
三、以下设备及管道因设计院尚未设计出来,其走向和长度、大小不能概定,根据甲方安排由锅炉安装中标单位安装,其取费按工程增加部分另行结算取费,本次投标以工程结算优惠率的形式投标。取费标准:按甲方现行工程管理制度执行,按三类工程取费,定额直接费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单位估价表》96版计算,具体取费见附件2《安装工程费率表》。
1、过热器主汽阀至过热蒸汽母管的主蒸汽管及其相应管道和阀门及流量孔板等。
2、锅炉空预器出口烟道法兰至电除器进口烟道及电除器出口至脱硫塔进口烟道、脱硫塔出口至引风机进口烟道以及引风机出口至烟囱的烟道和相应钢支吊架、膨胀器及闸板门等的安装(即设计院设计范围部分)。
3、锅炉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引风机、高压罗茨风机、一二次风冷热风道、风机进风口、消声器、风机调节门及相应风道风管系统支吊架、膨胀器等的安装(即设计院设计范围部分)。
4、气力输灰系统的安装(含仓泵及空压机、冷干机等)。
5、给煤装置的安装
原煤倉下部钢煤倉的改造,八台给煤机、落煤管、固定装置及其附件(含煤闸门、密封风管等),给煤机为皮带称重给煤机。
6、锅炉三台水冷滚筒冷渣器的安装(含进料阀及冷却水管系统)及输渣刮板机安装。
7、本次招标报价不包括锅炉安装范围内的保温、油漆及所有外护板(空预器护板除外)的安装。
8、甲方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程等。
四、投标报价方式
根据本工程特点,本次锅炉安装报价为一次性总包干价,锅炉监检费由甲方承担,不在一次性报价范围内,但一次性监检不合格时,所发生其它重新监检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投标价包括政府的规费、开工报告费用及税金。不论发生任何影响因素,均不予调整。
1、锅炉安装开工报告由中标方负责办理,锅炉监检时中标方密切配合。
2、投标方应先到工程现场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状况、道路、施工空间、装卸限制、工作量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中标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投标方应将为保证工期而发生的赶工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4、工程所用的辅助材料,由中标方负责,但需经甲方与监理方确认其质量,否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
5、工期:
按照4个自然月的合理工期(2007年06月25日锅炉水压试验完成)进行,但投标人可以根据本企业的施工优势进行工期提前,并自报投标工期,每延误一天扣伍仟圆(5000人民币元)。
五、甲方和中标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前,联系中标方提前15天进场。
(2)、负责提供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水源、电源接入点,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3)、负责联系并提供与安装有关的施工场地和临时物件的堆放场地。
(4)、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必要的安装施工图壹份,施工技术资料壹份。
(5)、组织甲方、中标双方进行施工图、施工方案的交底会审。
2、中标方职责: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二级进度网络图,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甲方。
(4)、上述所有安装范围内设备的二次倒运工作(从堆放点到安装现场500米以内),所发生的吊装费用和人工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公司。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投标人在近三年的施工业绩中,具有的同类施工业绩不少于二个,项目经理及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从事的同类施工业绩不少于二个,业绩证明须提供类似工程的佐证材料(如合同、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证明等)。若佐证材料不齐全,则视为没有相应业绩。
2、投标人必备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具有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适用于本工程所需的A级(P≥9.82Mpa)锅炉安装许可证,应有二个高温高压锅炉安装业绩和营业许可证。
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的现场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质检员)应持证上岗,并要证企相符,否则视为无证。
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项目经理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同岗位的施工经验。
如果投标人不满足合格条件中的任一条款或投标条件中未提供相关证件,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证明投标人具有投标资格,有能力履行合同,证明提供的工程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概况表、资质等级、经营和服务能力、类似工程的业绩(主要工程、用户情况反映等)。
七、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
1、国家及部颁与本招标工程有关的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要求适用于本招标工程。
2、与本标工程有关的国家及部颁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如:《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等,相关标准以及《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等等。
3、本招标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按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有关篇为依据;如:“锅炉篇”、“加工配制篇”等以及电力部颁发的机组达标的有关规定等等。
4、对机组容量不在规范验评标准范围内的,执行设计院、制造厂或招标方和承包商叁方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和本标书的施工技术要求。
5、中标方在本工程建设中要贯彻落实湖北宜化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管理规定的精神和宜化文化。
6、中标方要积极配合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监督及为此所做的协调工作。
7、本工程执行下列有关规范、规程但不限于以下规程、规范,若有新的标准则执行新标准,替代原有标准。
1. 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
2. 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3.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篇DL/T5047-95;
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DL/5007-92;
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96;
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控篇SDJ279-90;
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射线检验篇DL/T5069-1996;
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超声波检验篇DL/T5048-95;
9.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金属焊缝射线检验篇DJ60-90;
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1996;
11.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所相关配套的专业验收标准;
12. 《火电工程调试运行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T50091-92;
14. 《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劳发(1996)276号;
15. 《室内热力管道支、吊架》GB95R402;
1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
17.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1990)8号;
18.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5-83;
19.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98;
20.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21.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
22.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2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
24.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GB50270-98;
25.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I26-89;
26.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27. 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
28.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50252-94;
29.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0268-97;
3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31.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评定评定标准(合订本)GBJI26-89 GB50185-93;
32.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91;
3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095-96;
34.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3838-88;
35.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3096-93;
3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2003;
37.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3223-96;
38. 工业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1-87;
39.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国务院)
40.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劳动人事部)
41.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辅助设计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文)
42.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号)
43.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91)
44.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5001-91)
45.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46.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质[1996]111号)
47.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80)电技字第26号
除上述由国家及电力工业部颁发的规范、规程以外,检查验收仍需遵照图纸、文件:经会审签证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批准签证的设计变更;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文件;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货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的条款;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及相关监理文件。
特殊要求:所有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等受热管道均要做通球试验,其中所有锅炉安装(现场组装的)受热面焊口,按规范要求进行100%射线检验和热处理。
八、安装材料及设备供应
1、除由设备厂家供应的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部件、材料及甲方采购的主材外,其余在安装及试运中消耗性材料(如氧气、乙炔、氩气、电焊条、铁线等)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对于各设备的支撑垫铁如厂家无供应,则由甲方提供。
2、材料代用必须经招标方、设计单位、监理方同意,并办理正式材料代用通知后方可代用。
3、中标人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招标方及监理工程师有权对质量进行审验。
4、对于设备水压试验、蒸汽冲管等所有试运临时措施所需的材料及设备由中标人负责。
九、中标人应保证的开工条件及义务
1、开工报告及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审批同意。
2、中标人对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必须健全。投标方管理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及此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
3、开工前一星期将上述管理机构的人员名单、资历等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将施工预计总人数、施工各工种人数特别是特殊工种人数及相应资质证书交甲方审阅。
4、中标人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施工机具必须到达现场,并安装调试完。
5、甲方负责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现场50米范围内,包干价部分不含水电费,由甲方免费提供,优惠率部分水电费按定额扣除。
十、质量和验收
1、质量标准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按优良工程进行目标管理,所有工程合格率达到100%,所有工程优良率100%,且单位工程总评分在90分及以上(根据《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的规定,将本工程作为单位工程)。
(2)、受检焊口一次合格率大于95%。
(3)、实现锅炉水压试验一次成功。
2、特殊工艺要求:
(1)、所有管道安装前都需用压缩空气或蒸汽进行吹扫。
(2)、所有阀门在安装前应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及招标方的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和必要的解体检查处理。
(3)、质量检查验收的依据和标准: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设计院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及设计变更;制造厂家提供的设备图纸,技术说明书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甲方、监理方和中标人拟定的技术要求。
3、质量检验和评定
(1)、本工程质量由招标方指定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同时接受设备制造厂代表质量监督。
(2)、执行原电力部规定的中标人三级验收加一级招标方验收制度。开工前,中标人应按本合同工程规定编制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和实施细则,同时编报四级检查验收项目划分表,经甲方认可后执行。
(3)、应由招标方验收的项目,中标人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招标方及监理,验收时必须有中标人质监部门、监理方确认达到的质量自检记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4)、中标人应为甲方的工程部门、质检部门和监理单位在施工中抽检和验收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免费提供检测手段。
(5)、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监理方和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中标人返工。中标人应按招标方提出的时间内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中标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则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6)、分项工程竣工或重要项目施工完毕及隐蔽工程验收,要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代表,并提供质检记录和工具,叁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生效,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7)、中标人在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必须具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合格证件,无质保资料或验收数据不全,必须经重新检验合格,报经甲方及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准使用。
(8)、中标人自行加工或委托加工的成品、半成品的检验,按进厂原材料的检验规定执行。
(9)、中标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测量试验仪器,工具吊装机械,计量控制装置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并且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10)、中标人在施工中要接受甲方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的监督,并根据要求及进度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材料合格证、质保单、各类实验检测报告,事故处理报告。
(11)、中标人承建的工程项目,不论是否经过招标方及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对所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均应负全部责任,不能以处理事故为由,提出增加费用或推迟工期的要求,更不能造成隐患。
(12)、施工中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及时返工,重新评定等级。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立即向甲方和监理方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于两天内完成事故分析报告。
(13)、设备质量缺陷处理:除必须返厂处理外,应根据现场条件尽可能在现场处理。在现场处理时,应将检修项目、缺陷情况、处理措施、实耗工时及其它费用做出详细记录,由厂家驻现场代表签字后送甲方和监理方。
(14)、中标人承担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一年的保修责任,并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终身负责。
十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生产
(1)、有关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照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2)、中标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3)、中标单位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全监察机构。
(4)、中标人必须按规定安排人员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定期安全扩建例会。
(5)、中标人应维修所有的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6)中标人在整个工地实现 “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
2、施工现场管理
(1)、应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并履行报批手续。承包商进入另一个承包商的责任区内施工,必须服从责任区单位的管理,并办理进出场手续,经责任区单位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施工临建设施完整、环境清洁。生产临建整洁、布置整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规定到位。
(3)、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需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
(4)、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要有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盖板或栏杆,设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5)、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施工设备事故,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并在招标方规定的期限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意见报告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施工计划和报告
(1)、中标人应在甲方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按招标文件需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中标人应编制工程施工工作计划,提出工作安排及工作重点,报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后实施。
(3)、重要部件安装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吊装方案),报监理方及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十二、开车调试和竣工验收
(1)、开车调试过程中,中标人负责参与调试并跟踪和处理调试过程中设备出现的所有问题,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2)、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必须按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159号文颁发的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及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3)、部分工程具备竣工条件,由中标人提请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甲方和监理方在验收期限三天内进行检查验收,并按部颁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4)、锅炉整体试运行168小时,叁方(甲方、监理方、中标方)确认合格验收后五天内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竣工之日从次日算起。
(5)、锅炉整体启动运行验收后15天内,中标人将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6)、中标人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甲方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7)、中标人在工程竣工验收10日内,向甲方提交一式五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
(8)、中标人如不按要求按时提供工程档案资料,每延误一天处以二千圆(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扣留剩余工程款和不予进行工程竣工决算,直至提交合格的档案资料为准。

附件1:CG--220/9.81—MX8循环流化床锅炉总图三张《2381-0(3-1)、2381-0(3-2)、2381-0(3-3)》
附件2:安装工程费率表

附费率表
安装工程费率表

序号 名称 取费基础 费率%
三类
1 定额基价  
2 其中:人工费  
3 材料费  
4 机械费  
5 主材(未计价材料)费  
6 定额人工费调整 2/[20.5]*[5.3]  
7 定额直接费 1+5+6  
8 其他直接费 2 9
9 施工管理费 2 50
10 临时设施费 2 7
11 直接费和间接费 7~10  
12 代收税金 11 3.3
13 工程造价优惠 11+12
14 扣减水电费 按定额含量及价格扣减  
15 工程造价合计 11+1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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