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环保局采购询价单
编号:(2017)025号
项目名称 | 品牌 | 参数及规格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2017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 | 详细方案与采购方联系 | ||||||
金额(大写) | ¥ |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说明:参加询价供应商在参加询价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红色公章。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注册环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环保师执业资格证书;已通过省环保厅审批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实际案例2份。 1、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4月1日下午10:00前止。 2、 供应商请于2017年4月1日下午10:00前将将一次性报价单盖章后密封送达至宁强县政府采购中心。 3、交(提)货时间: 2017年 月 日前(请供应商填写)在汉中市宁强县汉源镇境内验货 ,供货周期作为成交的条件之一; 4、付款方式:方案通过省环保厅审批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 5 、投标单位须具有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实际案例,并已通过省环保厅审批。 6、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本询价单为合同组成部分,本询价单中含所有费用 8、当出现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其他特殊情况时,由询价小组集体研究并由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 9、预算价:19.9万元。 10、参数部分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联系人:吴军(电话):188*****877 联系人:侯青青 吕宗泽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传真) 宁强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