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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岔区晨明镇北三公里崩塌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地质灾害治理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伊春市 发布时间 2017/4/18 关键词地质灾害治理   近期更新780项目点击关注“地质灾害治理”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伊春市南岔区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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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TDZZH*******查看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市南岔区晨明镇北三公里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已由黑国土资函[2016]755号批准建设,经伊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伊春市南岔区人民政府,现对伊春市南岔区晨明镇北三公里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市南岔区晨明镇北三公里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一标段)

2.2 建设规模:削坡工程13239.95m3、主动防护网工程6679.61㎡、被动防护网工程400㎡、临时工程200㎡。

2.3建设地点:伊春市南岔区晨明镇北三公里

2.4项目计划投资额:252.2万元。

2.5 计划工期:2017年5月20日至2018年5月20日。

2.6招标范围:削坡工程、主动防护网工程、被动防护网工程、拦石墙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本项目为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岩土工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加伊春市南岔区晨明镇北三公里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的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4日17时在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共资源交易栏目)(http://www.ycggz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联系人:王聪、李彦良,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6. 获取招标文件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秦瑞豪,联系电话:177*****369.

6.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登记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具有本企业养老保险和劳动厅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文件。投标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购买招标文件和开标),投标企业不得再委派其他人为授权委托代理人。

(3)营业执照副本(如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证明文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班子组人员近一年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保证明,招标人将核实其真实有效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9)投标企业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同等规模地质灾害类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原件;

(10)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3、2014、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11)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公告日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行为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12)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3)企业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8日上午9:00,地点为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址:)、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共资源交易栏目)www.ycggzy.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伊春市南岔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殿林

联系电话:133*****33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邮编:150090

联系人:秦瑞豪

电话:177*****369****-********-****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转0

电子邮箱:gx870091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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