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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桥镇西锄村金家圩明渠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发布时间 201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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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18根据西锄村两委2017年度计划,并报经和桥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实施金家圩明渠工程,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配套水利设施,A型明沟约600米,C型明沟约300米,最高限价18.16万元,工期:30天,质量要求:合格。

二、报名时间:2017年04月18日──2017年04月24日下午4时止。

三、报名地点:和桥镇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杨淘淘,联系电话:****-********查看详情153*****050

四、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持有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并具备类似该工程施工经验的单位均可参加报名。

五、参加报名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单位必须携带下列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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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6.《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复印件)

7. 单位介绍信

8.参与类似该工程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审计报告等原件)

参加报名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市水利农机局核发的施工资质证书

3.单位介绍信

4.参与类似该工程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审计报告等原件)

六、开标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要求项目经理携带项目经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到场参加投标;宜兴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要求法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到场参加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开标时递交,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非中标候选人当场无息退还。

八、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合同签订前递交,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递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017年底——2019年底按工程总价的4:3:3付款 。

十、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投标单位根据各自的预算,确定合理的让利幅度。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废标,报价低于所有投标报价中次低价的90%视为废标,以最低的有效报价为中标价,如出现相同的有效最低价,则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04月27日下午2时于招管办会议室开标。投标单位逾时未到视作放弃投标资格,不得进入招标会场。

十二、招投标结束后,若中标单位未按中标通知书上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该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此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各单位在报名的同时视作同意此条款。

和桥镇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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