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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村安置点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变配电

所属地区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 发布时间 2017/4/24 关键词变配电   近期更新546项目点击关注“变配电”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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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阜宁县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CG[2017] 198 号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阜宁县东沟镇人民政府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康居工程东沟镇东方村安置点变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一、招标内容1、项目名称:阜宁县康居工程东沟镇东方村安置点变配电工程2、项目概况:阜宁县康居工程东沟镇东方村安置点变配电设备等采购主要包括高压成套配电柜、电力电缆、配电箱、变压器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6.28万元,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来源已经落实。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分一个标段,主要采购高压成套配电柜、电力电缆、配电箱、变压器等以及设备配件、与其相关的采购、运输、装卸、调试、安装、验收、培训、保险、售后等服务;本次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并交付招标人正常运营使用。5、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的最终供货地点为准。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三年(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2、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含)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三级(含)以上输变电专业承包施工企业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五级及其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五级(含)以上;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二级(含)以上电力工程专业资质(特别说明: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无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在其他项目担任非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允许参加本次投标)。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5.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6、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的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从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有效的带二维码或验证码的养老保险证明打印件,且满足招标要求的缴费时限无欠费、断缴情形】;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有效的带二维码或验证码的养老保险证明可为打印件但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其他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9、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25日8:30至2017年5月2日17:00;四、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在网上报名并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tbbm.fnzbb.com)进行操作。因报名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招标文件售价305元/份,售后不退。特别提醒:1、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在上述时间内不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传真(****-********查看详情)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1)通知招标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标人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包括重新招标采购等)。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22日15:00,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22日15:00,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七、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八、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本项目采购设备全部到货且安装调试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的30日历天内付合同总价款的4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且经县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的30日历天内,付至审定价的7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的30日历天内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万叁仟 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十、招标人地址:阜宁县东沟镇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36*****098十一、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1室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7 年 4 月 25 日 附件:放弃投标函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康居工程东沟镇东方村安置点变配电工程”项目 投 标 的 函致: (采购单位) (代理公司)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 ”(项目编号:FNCG【2017】 198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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