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受昌吉市商务与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园区办)的委托,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昌吉市八钢工业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发[2013]488号)的要求,对《昌吉市八钢工业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昌吉市八钢工业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及建设地点
昌吉市八钢工业园区一期位于昌吉市三工镇东南部,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1439.54",北纬43°5229.20"。规划范围东至头屯河路,西至经九路,北至纬一路,南至纬六路,总用地面积约7.93km2。距昌吉市区15km,距乌鲁木齐市不足20km。东侧为头屯河,与宝钢集团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活区隔河相望。对外交通干线公路主要有规划建设的乌鲁木齐西绕城高速公路和昌吉市绕城环线。
(3)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17年,即2013-2030年
(4)功能定位
以装备制造业、钢铁深加工业为基础,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为发展方向,重点建设成为三工八钢产业集聚区以及综合产业园。
(5)产业定位 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引导发展钢铁深加工业、鼓励发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
(6)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二心、一轴、三带、三片区”的规划结构:
二心:容纳居住、商业配套为一体的组团中心;
一轴:沿纬一路形成园区发展的综合发展轴;
两带:保留规划区内两条冲沟,结合绿化景观建设,以及乌鲁木齐绕城沿线绿化,打造园区生态景观带;
三片区:高新技术研发区、两个综合产业园区(二类工业区)。
二、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名称:昌吉市商务与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园区办)
通讯地址: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楼4楼,邮编:831100
联系人:范学军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699号,邮编:830011
联系人:张新莉 联系电话:****-*******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传真) 邮箱:********查看详情9@qq.com">********查看详情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规划实施机构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对规划范围及周边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境环保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规划范围及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报送新疆环境保护厅。
(2)新疆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和有关部门召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
(3)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由审查会议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报送新疆环境保护厅,取得环评审查意见。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规划实施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规划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规划环评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规划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环评受理、做出审查决定前对规划环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7年4月26日起,到2017年5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昌吉市商务与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园区办)
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