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委员会
关于渝北区2017年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及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建设财政资金拟扶持
项目的公示
为着力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我区临空现代农业发展,根据《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渝北区农业行业管理与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北农发〔2017〕53号)、《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渝北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北财农〔2016〕177号)、《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农业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渝北农发〔2017〕52号)等文件精神,经公开项目指南、实施单位自愿申报、逐一严格评审,现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建设(重庆市渝北区千村植保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建设(渝北区统景镇龙安村曾凡兰家庭农场)等7个渝北区2017年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社及家庭农场区级示范场建设财政资金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4月27日至2017年5月4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委员会监察室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渝北区双凤路248号区农委机关办公楼6楼(401120)
联系人:陈仁都、周丽佳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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