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7GC060059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桃源水厂及出厂管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5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厂建设项目(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鄞州区横街镇溪下水库库尾西侧,105县道南侧。
规 模:水厂用地面积约324亩,构筑物面积为26643平方米,设计规模为50万吨/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水厂原水提升泵房5337平方米,澄清叠合池、膜处理车间及辅助车间7478平方米,综合加药间2490平方米,污泥处理组合池及脱水机房891平方米,原水水质预警监测站1648平方米,宿舍及水处理技术中心3503平方米,集中控制综合楼5199平方米、门卫97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约28000万元。
招标控制价:详见补充通知。
计 划 工 期:总工期720日历天(膜处理车间300日历天内具备设备安装条件,提升泵房、污泥处理组合池及脱水机房、辅助车间、综合加药间360日历天内具备设备安装条件,集中控制综合楼42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各单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其它必要的附属设施在420日历天内具备投产条件)。
招 标 范 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水厂主体建设(不含已招标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主体设备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安 全 要 求:合格,确保达到“市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申请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施工信用等级的须为C级及以上(以资格预审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申请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壹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3其他必要合格条件:(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条款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应在2017年5月18日16:00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申请,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4.资格预审方法4.1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
4.2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日至5月18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 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自行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查看详情 陈工)。
5.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18日。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俞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室
联系人:黄伦波、吴伟大、陈杰
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