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10个公厕维修改造工程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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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东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10个公厕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东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计划发包时间
一标段
3个公厕(具体见下)
公开招标
421126.55
2017年6 月 1日
二标段
4个公厕(具体见下)
公开招标
366007.55
2017年6 月1 日
三标段
3个公厕(具体见下)
公开招标
460013.59
2017年6 月1 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7年 05月1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7年 05 月22 日
公告内容
1、东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的 东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10个公厕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 东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维修改造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10个公厕
(3)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装饰及安装。
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信访局公厕装修工程(55300.88元)
郑庄公厕装修工程(288941.83元)
时代公厕装修工程(76883.84元)
二标段:金牛公园北门公厕装修工程(84671.57元)
秀水商业街公厕装修工程(84487.45元)
第一零售公厕装修工程(95543.57元)
炮团公厕装修工程(102914.06元)
三标段:和平路小学南侧公厕装修工程(299162.39元)
城管公厕装修工程(68470.4元)
绿苑主场公厕装修工程(92380.8元)
(5)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6)工程建设地点为:东海县城区。
(7)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 6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 6月30日,总工期30 日历天(一、二、三标段), (以业主实际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9)工程推荐瓷砖品牌:诺贝尔、马可波罗、东鹏、冠珠、冠军(投标人从中选取,要在报价中注明所选品牌
工程推荐卫浴品牌:好运洁具、金牌卫浴、箭、ToTo、科勒(投标人从中选取投标人从中选取,要在报价中注明所选品牌)。
(10)电线要用国标。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与投标。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东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10个公厕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投标。
4、资格后审文件制作要求:
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书面资格后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完好后随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人。
5、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9)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10)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①、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6)2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②、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关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中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2月、3月、4月3个月)。
注: 投标单位可以报名以上多个标段,但每个项目经理只能中一个标段。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方法一: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数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且<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或抽签确定)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基准价的确定: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数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且<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在本次招标文件中被确定为96%。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6、评标方法、K值、Q值抽取方法:首先由招标人做签(取所有送达标书的投标人总数,从1号到最后号),然后各投标人按签到顺序依次抽签确定自己对应的号码,最后由招标人代表抽取一个号码,由该号码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评标方法、K值、Q值抽取。
9、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05 月 17 日至2017年05 月 22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30 分。前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
②招标文件电子档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③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标书格式及详细制作要求见招标文件。
1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05月27日15时00分,提交到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 东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办公地址:东海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晶府人家南门东侧
日 期:2017年 05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