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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毁修复工程(聚仙村)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修复

所属地区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 发布时间 2017/5/18 关键词修复   近期更新15952项目点击关注“修复”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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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仙游县水务局关于莆田市仙游县盖尾片区盖尾镇水毁修复工程(前连村、聚仙村、东井宫村)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仙水审[2017]94号文件),盖尾镇水毁修复工程(聚仙村)列入县水毁工程修复项目,经研究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委托福建省建江水利水电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经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预算审核造价为276950元人民币(详见预算审核价),按预算审核价下浮13%后中标造价为240947元;工程性质:水利工程,建设地点:聚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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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

1、资质要求:应具有莆田市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水利工程三级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的条件,且未因违规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参与投标。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2、投标人须提交的材料: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一份)。

3、投标保证金及工程履约金:投标人在开标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肆仟圆整,在开标前以投标委托人在盖尾信用社个人定期存单的形式提交,未中标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的保证金转为工程建设履约金,待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退还。

4、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5、报名地点:盖尾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盖尾镇政府网站下载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23日上午10:30;地点:盖尾镇二楼会议室。

8、开标方式:经查验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按预算审核价: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审核价×(1-下浮率)。即工程发包价=276950×(1-13%)=240947元,即发包价为贰拾肆万零玖佰肆拾柒圆整。

9、投标规则:

(1)以抽签形式按投标人报名的顺序先抽取对应号;

(2)再由业主法人或委托人抽取一个签号与投标者抽取签号相对应的即为中标人。

三、项目施工要求:

1、盖尾片区盖尾镇水毁修复工程(聚仙村)建设,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对工程施工范围、现场现状、地形地质地貌情况进行实地查勘。

2、中标的公司严格按《实施方案》及国家颁发的行业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驻工地代表(含监管及监理人员)的监督;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的公司承担。

3、工程所用的全部材料设备应符合《实施方案》要求,按《预算审核价》中的规定认质,并有相应的合格证书。

4、施工工期为30日历天,自工程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算工期,雨天顺延,无故延迟工期一天扣款150元,因不可抗力及业主因素除外。

5、中标的公司所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组织施工,业主将不定时督查,被发现无故离岗一次扣工程款300元,在工程完工结算时累计总数兑现扣款。

四、工程验收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业主组织进行验收,按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工程结算:根据施工设计图及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并以有资质的审计单位的审核价为准,信息价、劳保费用、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等按本预算审核书单价下浮13%执行。

3、付款方式:中标人先垫资施工,待工程完工通过验收经结算审核后业主付给工程总价款的95%,留5%为工程质保金,中标方提供税务统一发票,以转账方式支付。

4、质保期及质保金: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工程质保金在项目完工试运行一年状况良好经验收合格后付清,质量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一切保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在接到业主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中标方未进场修复,视为自动放弃质保金,由业主委托他方修复。

五、对投标人要求:

1、在组织招标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人员有权作出裁定,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2、招标结果经公示后三日内无异议,中标人需在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书,否则,中标人的履约金归招标方镇财收入,不予退还,并委托盖尾镇招投标委托中心重新组织招标。

3、安全责任:中标人在施工、安装等过程中应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措施费用自负,与招标人无关。

六、招标人: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副镇长(138*****848、63392)

林站长(138*****026、68572)

盖尾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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