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歇马等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已由襄土资函[2016]8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康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保康县歇马等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2、工程概况:建设规模为666.67公顷,项目区涉及歇马镇:王家淌村、百峰村、胡家店村、南山村、后园村、尚家坡村、长坡村、白水河村、马鹿岩村;两峪乡:东湾村、麻坪村、长冲村。共划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歇马镇的百峰村、胡家店村、南山村;
第二标段:歇马镇的王家淌村、后园村、尚家坡村;
第三标段:歇马镇的长坡村、北水河村、马鹿岩村;
第四标段:两峪乡的东湾村、麻坪村、长冲村。
3、招标范围: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
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3-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2-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范》(DB42/T 564-2009) 《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2/T 682-2011)合格要求以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2、 必须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不在处罚期间),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若企业名称或基本帐号发生变更,须具有国土资源厅出具的相关变更手续和银行基本帐号变更文件;
3、近3年内(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下同)承接过至少二项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4、投标人近两年:(1)没有被责令停业;(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4)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投标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一名。项目经理应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近三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原件核查,留复印件备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且总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不得更换、并坚守施工现场。
6、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状况;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其中一 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时至6:00 时(北京时间),由企业法人持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拟派往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及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名单以及2017年第一季度社保缴费发票(需提供查询方式)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有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进行报名登记,符合条件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6月9日 9 时00分,地点为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康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2号
联 系 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 0710—*******查看详情 133*****903
日期: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