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G217-GL039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至北海国家高速公路广西荔浦至玉林段公路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改革基础【2016】28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荔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呼和浩特至北海国家高速公路广西荔浦至玉林段公路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至北海国家高速公路广西荔浦至玉林段公路项目。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项目概况:呼和浩特至北海国家高速公路广西荔浦至玉林段公路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的“11条南北纵线”中呼和浩特至北海国家高速公路(G59)重要路段,也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0-2020)》中“六横七纵八支线”公路网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筑我国西南地区出海和广西东部地区出海出边国际大通道,推进国际化区域经济合作的需要和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落实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方案、有效完善全区公路网络结构的现实需要和有力措施。对加快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构筑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板块和南宁―新加坡国际经济走廊,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项目沿线途径桂林市、梧州市、贵港市和玉林市辖区范围,沿线主要控制点:荔浦、蒙山、平南、玉林。路线长度 263.113 公里。全线共设桥梁 38110米/195座;设双洞隧道23763米/19座,设互通式立交 21 处(包括预留 1 处,1 处不纳入本项目规模);全线设置连接线8条,共80.992公里,其中平南北互通连接线 10.5 公里(含浔江特大桥 1 座),东荣连接线 34.004 公里,全线设管理分中心3处,服务区5处,停车区4处,匝道收费站14处,设互通式立交21处(包括预留1处,1处不纳入本项目规模),纳入本项目的共19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4处,服务型互通立交15处,设分离立交10处,通道225道,天桥18座。项目荔浦至平南段采用100km/h,平南至玉林段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6(27)m;平曲线最小半径700米,最大纵坡4%;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项目工可批复估算总投资231.7亿元,其中建安费为167.217亿元。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及服务工作,确保林地可行性报告顺利通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和验收。
合同标段划分:本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标段。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含民办非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具有税务登记证。
(2)具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乙级或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并有良好信誉及较强维护和项目后期服务能力。
(3)投标人不得存在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无停业、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
(5)未在交通、林业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受到通报批评或处罚限制投标通报有效期内。
(6)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临街商铺二楼20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为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提供上述资料的留存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留存原件一份),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投标人应通过其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单笔)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号内。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31日北京时间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临街商铺二楼304室(开标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招标人:广西荔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胡先生
电 话:0771—*******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临街商铺二楼203室
招标邮政编码:530021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传真)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人:广西荔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