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华侨中学佳兆业学生公寓建设项目,经普宁市发改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4]86号)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14]72号),招标人为普宁市华侨中学。项目计划总投资4350万元。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第二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5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376.83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面积21416.83平方米,公共活动场所面积4960平方米。
招标范围: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室内二次装修、智能化系统工程,照明、排污、给水等设施施工的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建设地点:原学校内;
施工监理服务时间:36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2.报名时应提供:
(1)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职称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的聘书或工作证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6)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
3.投标人应在2017年5月31日 下午5: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人民币 壹万元 正汇入以下银行账号并向招标人获取收据(报名资料不齐全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支行
开户名:普宁市华侨中学
账 号:4400 1790 3010 5900 8888
以上资料一式3份,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于 2017 年6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7 年6月1日至 2017 年6月7日上班时间。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及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jysggzy.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华侨中学
联系人:黄先生
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