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基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振兴地方经济。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根据盐城市政府《中韩盐城产业园总体规划》,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拟实施千鹤湖国际度假酒店项目。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桩基工程施工承包人。
1、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千鹤湖国际度假酒店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1.3项目地点:东临海都路、南面清溪川、西望木槿湖、北倚幸福大道。
1.4项目用地面积:约150亩。
1.5建筑面积:约105000平方米。
1.6建筑风格:园林式仿古建筑风格。
1.7建设标准:园林式五星级酒店。
1.8桩型: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抗压桩)。
1.9单桩长:18米;33米。
1.10桩总长:75222米。
1.11单桩设计承载荷载: 1400KN。
1.12工程预算价:2361.37万元。
1.13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开标前五天公布。
1.14标段划分:上述桩基工程为一个标段。
1.15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1.16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6月。
1.17工期:50天(含检测。投标人应考虑足够台数桩机施工,以确保按期完工。招标人已安装完成的变压器为400KVA,若有不足,投标人应考虑自备发电机组,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18工程质量标准:检测合格。
1.19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现场必须的施工便道及场地清表等包括在措施项目费用之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它项目中担任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2.5 2014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600万元的房建桩基工程业绩。
业绩凭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确认。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盖有县级及以上招投标监管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印。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缺少上述相关业绩数据、指标的,凭县级及以上招投标监管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
2.6拟定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2.7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2.8盐城市外施工企业首次参与本市招投标活动须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已取得《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市外施工企业须提供《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9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说明:根据有关规定,本项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确定。中标人必须确保所有人员在岗在位,招标人将严格按招标文件具体规定对之进行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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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款支付办法
3.1完成50%工程量时,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3.2全部桩基工程完成,经检测合格,再付中标价的40%工程款。
3.3全部桩基工程完成经检测合格满一年,工程审计完成,按审计审定价,付至中标价的9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4全部桩基工程完成经检测合格满二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招标控制价×2%。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4.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合同备案并将县交易中心综合服务费结清后退还。
5、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5.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5.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签订施工合同时。
5.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7.1采用“合理低价法”。
7.2确定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
评标基准价=A×K。K值为 96%、97%、98%三个数字当中的一个数字,并在开标前随机抽签确定。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方法二: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Q2=1-Q1。 K1 的取值范围为96%、 97%、98%; K2 为 95% 。 Q1、K1 值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B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开标时随机确定上述两种方法中的一种作为确定评标基准价的方法。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不得更改。
7.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每高1%扣减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4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7.5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也完全相同时,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8、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8.1 招标公告发布:
8.1.1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8.1.2射阳政务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1.3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2日。
8.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8.2.1发售时间:2017年5月26日8:00时至2017年6月2日18:00 时。
8.2.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8.2.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8.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路 剑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 琪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