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煤山镇美丽城镇环境整体提升总体设计-金钉子路人行道铺装工程,目前已由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煤山镇美丽城镇环境整体提升总体设计-金钉子路人行道铺装工程 ,发包范围及内容为拆除原有商铺门口素砼及碎石渣料基层,重新浇筑素砼基层,人行道花岗岩板铺装,花岗岩侧石安装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参考图纸、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项目估算造价约48万元。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4.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 4.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4.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4.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4.6投标人须为长兴县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金陵北路15号-1一单元4楼)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5.1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兴县煤山镇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招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 系 人:李 红 电 话:159*****584 电 话(传真):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查看详情 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 长兴县煤山镇招投标中心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