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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配电工程 高低压 用房

所属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发布时间 2017/5/26 关键词配电工程高低压用房   近期更新21429项目点击关注“配电工程,高低压,用房”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宁夏新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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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治区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5】349号批准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项目使用单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项目代建单位为宁夏新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级配套投资和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自治区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

2.2建设地点:银川市贺兰山路以北,满城北街以西

2.3招标规模:自治区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2.5标段划分:整个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试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取得所投产品(干式变压器、高低压成套配电柜)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须注明有效期限),开标时需提供授权书原件。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在 2017年5月27日8:00时至2017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行贿受贿等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报名。

4.2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在2017年6月6日8:00时至2017年6月1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6月26日9:00时,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北侧)。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86号

联 系 人:李明瑜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 标 人:宁夏新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海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楼B座11楼

联 系人:张素梅王宣

电话:****-*******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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