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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银行设备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装修 银行设备 自助

所属地区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 发布时间 2017/5/26 关键词装修银行设备自助   近期更新40470项目点击关注“装修,银行设备,自助”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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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面山支行营业厅、蟠龙支行营业厅、金府商贸城自助银行设备装修工程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面山支行营业厅、蟠龙支行营业厅、金府商贸城自助银行设备装修工程,业主为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选择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比选代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宾市江安县蟠龙乡街村,江安县四面山镇街村,江安县江安镇金府商贸城;

2.2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次比选项目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其中:

一标段为: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蟠龙支行营业厅装修工程;

二标段为: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面山支行营业厅、金府商贸城自助银行设备装修工程。

比选申请人可以就以上两个标段进行报名,但是只能中选一个标段。即抽中一标段的比选申请人不再参与二标段的抽取。

2.5 工程发包价:一标段为69.13万元,二标段为73.35万元(本发包价是在有资质的造价机构编制的预算控制价基础上下浮7%后的价格)。

2.6本项目比选人不报建,施工方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办法等资料得到审计认可后方可按基础费率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如果施工方不能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办法等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能通过审计,那么施工方将不能取得安全文明施工费;

2.7中选人负责营业网点装修消防报备和装修材料的消防送检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比选人只负责提供消防报备所需的相关资料。

2.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与转让中选项目。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入围《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标准化装修三类公司名单库〉的通知》(川信联办发〔2016〕95号)中的网点装修名单库。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宾市金帝庄园B区商铺10栋2-1(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公司项目经理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进行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

(1)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有效的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有效的资质等级证副本;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证件除单位介绍信原件外,其余查验原件留加盖比选申请人印章(鲜章)的复印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资料费另计;无论任何原因,售后不退。

4.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 保证金的缴纳

比选申请人应于北京时间2017年6月2日16时00分前,将比选保证金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提交到以下账户,否则不得进入抽取。

户 名: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查看详情 0900 0055 797
保证金必须从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交纳时间以到达上述收取比选保证金银行账户时间为准。请比选申请人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6. 随机抽取中选人

6.1比选人定于北京时间2017年6月5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安县江安镇信合路59号)公开举行,从参与本次报名,并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每个标段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6.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若比选申请人参与两个标段抽取,申请资料须分别提交)。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师原件;

②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以上资料现场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③申请函、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中标

7.1抽取活动结束后,将比选结果在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最后一日为工作日)。同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7.2中选人应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前,将履约保证金金额(发包价的10% )足额转入以下账户,否则将视为放弃中选。

户 名: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开户银行: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6144 0152 3230 1020 643

7.3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由于中选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选,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验收

建设项目结束后,比选人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出台的网点建设验收标准组织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由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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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次比选的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按照中标价的1%支付。

11. 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江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安县江安镇信合路59号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路三街19号1栋1单元22层2206号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130*****588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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