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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大兴分局警用装备购置政府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装备购置 警用 大兴

所属地区 北京市-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7/5/31 关键词装备购置警用大兴   近期更新660项目点击关注“装备购置,警用,大兴”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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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警用装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技术侦察取证设备,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交通管理设备,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防护防暴装备,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非杀伤性武器,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警械设备,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5月31日 16: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5月31日 09:00至2017年06月0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房间)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0日 14:00
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室)
预算金额¥81.48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王蕾蕾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黄村西大街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蕾蕾 ***-********查看详情-810
附件:
附件1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警用装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警用装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7-ZB204/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王蕾蕾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黄村西大街35号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蕾蕾 ***-********查看详情-81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警用装备购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1.4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31日 09:00至2017年06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文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包含购买本项目文件及相关事宜);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并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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