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编号:JL0213G17007备案机构:
泰来县大兴镇中心学校阿拉新小学教学楼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来县大兴镇中心学校阿拉新小学教学楼已经由泰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字【2017】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来县大兴镇中心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来县大兴镇中心学校阿拉新小学教学楼。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3计划投资:160万人民币。
2.4建设规模:608平方米。
2.5建设地点:大兴镇阿拉新小学院内。
2.6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2.7计划工期:2017年07月02日-2017年11月30日,共计151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以实际工程结束为准)。
2.8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5、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5.1潜在投标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于2017年06月01日至2017年06月07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14时-16时到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泰来县泰来镇金源街以北体育场东,泰来高速入口西500米)进行投标登记:
(1)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期间方为有效,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7)拟派项目总监和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监理组织机构最低配备标准:总监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以上人员岗位证书必须是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
(8)拟派项目项目总监及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在本企业经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和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流水情况表(2016年11月份至2017年4月份);
(9)投标承诺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10)拟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11)近三年(2014-2016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12)监理机构人员投标资格审查联系单;
5.2投标登记成功的投标人于2017年06月01日至2017年06月07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14时-16时在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泰来县泰来镇金源街以北体育场东,泰来高速入口西500米)黑龙江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逾期不予受理。
5.3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6月28日9时,开标地点为泰来县泰来镇金源街以北体育场东,泰来高速入口西500米处泰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来县大兴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李振国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化小区地质8#楼2单元102室
联系人:顾莹
电话:****-*******查看详情
黑龙江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