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01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便携式信标侦测系统和粗定位监测系统项目
项目内容:采购便携式信标侦测系统和粗定位监测系统一套,计划投资为550000元。
采购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二、所需服务的说明: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要求,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便携式信标侦测系统和粗定位监测系统,主要用于实际办案工作中查找犯罪嫌疑人行踪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市检院、海淀院、延庆院等检察机关都使用北京闯天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便携式信标侦测系统和粗定位监测系统,为保证与上级院及其他检察机关的无缝对接,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北京闯天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项目预算费用为550000元。
四、单一采购供应商:北京闯天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2-6
五、专业技术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章小磷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高级工程师 |
于镇 | 东城区教育研修学院 | 高级教师 |
彭喜东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高级工程师 |
专业技术人员论证意见:
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京检发【2015】85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两化’建设成果实战应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需要配备便携式信标侦测系统和粗定位监测系统。
北京闯天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W301粗定位监测系统”是目前国内唯一能在50至60个基站中迅速搜索到目标手机所在的基站位置的产品。该产品属涉密产品。北京闯天路科技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发证的涉密企业。目前市检院、海淀院、延庆院等检察机关都使用该系统,为保证与市检察院及其他检察机关的设备完全兼容,数据无缝对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项目符合该条款规定,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公示期限: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7日止
公示期内, 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联系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七、采购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罗伟,***-********查看详情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0-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成志凯 ***-********查看详情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8室
财政部门: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采购办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查看详情
财政部门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2号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