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气象局2017年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山东省气象局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 ||
行政区域 | 山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04日21:52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05日09:00至2017年06月09日16: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413房间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06月20日09:00至2017年06月20日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山东省气象局人影楼四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06月20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山东省气象局人影楼四楼会议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贾东 | ||
项目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 ||
采购单位 | 山东省气象局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1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韩广鲁****-********查看详情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413房间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贾东****-********查看详情 | ||
附件: | |||
附件1 | *******查看详情B4660C2E58BCDEA********查看详情"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山东省气象局大探中心)定稿.doc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受山东省气象局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东省气象局2017年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东省气象局2017年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动态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项目
项目编号:SDQX-(LC)-CS-2017-0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东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东省气象局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广鲁****-********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东****-********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地址: 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413房间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山东省气象局在2015年完成气象技术装备动态管理信息软件系统建设,并为省、市两级配发了相关信息采集设备,因资金原因未为县局配备。当前,县级气象装备只能依靠地市级装备管理员为其开展信息采集和标签制作,导致部分区域站和土壤水分站等信息录入时间滞后,效率较低。为全面实现我省气象技术装备动态管理及装备信息属地化管理,解决县级部门在气象装备信息采集、电子标签制作工作中无设备的问题,此次主要为县级配备动态管理系统所需的信息采集设备及相关耗材。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次采购相适应的经营范围。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7、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询价项目同时报价。9、供应商提供信息采集移动终端、二维码打印机生产厂家或省级包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封闭链)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9.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6月20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6月05日 09:00至2017年06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413房间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文件时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山东"上可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截图需打印并加盖公司公章)。(注:若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磋商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6月20日 09:00至2017年06月20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气象局人影楼四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6月2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山东省气象局人影楼四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东
项目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及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
(2)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4)小微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节能环保产品有关政策
- 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分时:
- 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
b.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应在响应文件显著位置列出某项/某些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并列明节能产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品牌、型号并附节能环保目录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同;未按要求列明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如发现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投标人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5)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