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湖环集美湖项目周边规划道路之规划路六工程(一期) 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集发展基【 2017】 64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厦门
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融资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集美区杏锦路与杏林北路交叉口南侧 。
2.2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7 年 5 月 。
2.3 招标项目类型: 市政公用工程 。
2.4 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 规划路六位于集美区杏锦路与杏林北路交叉
口南侧,道路起点接现状文华北路车行道边线,终点接规划路三,道路全长 239.040
米,按城市支路规模建设,道路标准宽度 12 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
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现状管线保护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
工程量清单。 。
2.5 合同估算价: 约 360 万元 。
2.6 计划工期: 150 日历日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 ;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级注册或临时
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合格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 7 投标人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市政工程 ) 类的季度信用
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
3. 8 其它: 1、本工程采用小项目施工简易招投标法-2017 年 1 月版; 2、投标人在
厦门市建设局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 2017 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应为 BB+及以上级别。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均可向招标人购买
下载招标文件的随机码,每个随机码 200 元人民币, 凭随机码在“厦门市建设局—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 http: //www.cztb.xm.fj.cn)中的电子招投标平台下
载招标文件。
4.2 统一购买随机码的时间: 2017 年 06 月 03 日至 2017 年 06 月 09 日,每天
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地点: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集美分中心(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 1 号之 1 三楼) 。 上述日期后至截标前(法
定节假日除外) 仍可到湖里区安岭路 999 号金海湾财富中心 1 号楼 A109 购买。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使用随机码,具体使用方法详见“厦门市建设局——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 http: //www.cztb.xm.fj.cn)中的《厦门市建设工程电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随机码使用说明》。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网址及平台: 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 http:
//www.cztb. xm.fj.cn)中的电子招投标平台。
5.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址及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其他
7.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 陆 万人民币(¥ 60000 )。
7.2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
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集美区侨英路 283 号 地 址: 湖里区安岭路 999 号 A 栋 109
邮 编: 361021 邮 编: 361000
联 系人: 谢超凌 联 系人: 曹水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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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beijjy@cztb.xm.fj.cn
2017 年 06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