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南昌市市直单位第四期公务用车定点
维修采购”招标文件的通知
各投标人:
“南昌市市直单位第四期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编号NCZFCG2008-A011)”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现修改如下:
1. 第6页中的“5)营业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记录”修改为“税收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记录”;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2. 第35页中“2007年度全年缴纳营业税证明” 修改为“2007年度全年缴纳税收证明”。
特此通知!
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所属地区 | 江西省-南昌市 | 发布时间 | 2008/5/13 | ||
招标代理 | 南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