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816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受95816部队的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95816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95816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大华政采[2017]18号
三、采购范围:
供应与部队饮食保障有关的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冻品、禽蛋、牛奶、干调、豆制品等食品原料,不得超出供应范围。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800万元(含)以上,为非合资或外资企业;
3、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照;
4、列入省会城市“菜篮子”工程项目或省会城市农业合作社或在省会城市、地级市一级农产品批发市场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大型农业企业;
5、营业、分拣、配送场所及仓储用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
6、生产基地面积在800亩(含)以上;
7、针对每条配送线路至少有2台专用配送车(1.5吨以上)、 2名专职人员负责食品配送;
8、近两年内至少有1个年度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食品配送服务业绩;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与军队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
2、集中报名及审查时间:2017年7月10日下午14:30至16:30时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花桥一村康乐大厦4楼)。通过原件审查及现场考察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参加报名的供应商按招标公告要求一次性提交下列原件进行审核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可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可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原件)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
(6)列入省会城市“菜篮子”工程项目或省会城市农业合作社或在省会城市、地级市一级农产品批发市场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大型农业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7)营业、分拣、配送场所及仓储用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8)生产基地面积在800亩(含)以上;(现场考察)
(9)针对每条配送线路至少有2台专用配送车(1.5吨以上)、 2名专职人员负责食品配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近两年内至少有1个年度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食品配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须提供)(原件);
(12)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4、迟到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接收。
5、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失去投标或中标资格,由此导致的损失及其他后果由该采购单位负责。
六、现场考察
1、采购人将对各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确保其经营规模、资质信誉、管理秩序、服务水平等情况是否属实,且能满足采购人需求。
2、考察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7月12日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发售时间: 2017年7月13日下午14:30至16:30时
发售地点: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花桥一村康乐大厦4楼)。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8月4日9:3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 2017年8月4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花桥一村康乐大厦4楼)。
十、本招标公告在(http://)
发布。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95816部队
地址:湖北省广水市三里河特二号
联 系 人:肖文
联系电话:153*****991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花桥一村康乐大厦4楼
邮编:430034
联 系 人:杨颖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