烔忠路、塔山路、经九路涉电杆线迁移工程主材电力材料采购第2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烔忠路、塔山路、经九路涉电杆线迁移工程主材电力材料采购第2包 项目编号:2017CHHZ038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6月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7月3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虹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大杨镇产业园大创路与新台路交叉口处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壹万柒仟零肆拾伍元柒角整(¥*******查看详情.7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中标供应商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情况表详见附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江加福、赵胜、李宏江、黎萍、赵晓春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阳光电力工程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巢湖阳光电力工程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主任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巢柘路南峰北苑B2栋102室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巢柘路南峰北苑B2栋102室,联系电话:130*****111。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0551-********查看详情。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 附件: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
烔忠路、塔山路、经九路涉电杆线迁移工程主材电力材料中标结果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材料 电力 迁移
所属地区 |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 | 发布时间 | 2017/7/4 | 关键词 | 材料电力迁移 近期更新80629项目 点击关注“材料,电力,迁移”实时招标项目 |
项目招标进展
- 2017年07月04日|烔忠路、塔山路、经九路涉电杆线迁移工程主材电力材料中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