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信阳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信阳市环境保护局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2.2 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7】065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招标范围:信阳市环境保护局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编制
2.5规划编制周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划编制项目的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查看详情_cpr&fenlei=-bIi4WUvYETgN-TLwGUv3En1bkrjDsPWcs" target="_blank">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查看详情_cpr&fenlei=-bIi4WUvYETgN-TLwGUv3En1bkrjDsPWcs" target="_blank">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备环境保护工程咨询类甲级资质;
3.4投标人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具有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或达标方案编制案例3项及以上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3日至 2017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
4.2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时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件原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A4纸,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完整,如有资料不全或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8月 3 日 9 时30分
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信阳市南京路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5*****968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建业壹号6号楼2单元
联 系 人:陈女士
监督机构:信阳市财政局采购科
监督电话:0376—*******查看详情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