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
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如下,欢迎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采购国控重点源例行对比监测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查看
3.项目编号:CG17-01-0593
4.项目属性:服务
5.项目预算:722,000.00元
6.包组数量:1
包组编号 | 包组名称 | 包组属性 | 包组预算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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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17-01-0593-00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服务 | 722,000.00元 | 查看 |
二、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对采购需求有意见的,请在公告结束日17:30之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反馈。
2.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收到对采购需求的意见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意见成立的,应当依法进行修正;论证后认为意见不成立的,应当将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意见的社会公众。
3.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咨询。
4.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
名?称: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人:康利莹
电?话:********查看详情
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7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