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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5、6号机组实物保护系统出入口控制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控制设备 保护 机组

所属地区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 发布时间 2017/8/2 关键词控制设备保护机组   近期更新40137项目点击关注“控制设备,保护,机组”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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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5、6号机组实物保护系统出入口控制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的实物保护系统为扩建系统。新建一个保安楼(7UG)作为福清核电厂1-6号机组的保卫控制中心。新建一个控制区主出入口(7UA)、一个保护区出入口(7UD)和两个核岛要害区主出入口。设置独立的控制区围栏、保护区围栏,围栏和出入口组成核电厂控制区、保护区完整连续的实体屏障。本项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核电厂实物保护系统的要求,针对福清核电厂的设计基准威胁,设计并建设核电厂的实物保护系统设施,严格核材料管理,加强核电站运行保安管理,能对敌对分子或团伙的入侵进行有效的探测、监视、报警及延迟,为预防和制止上述入侵对核电厂所造成的威胁、破坏和犯罪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为核电厂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行环境。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好、满足供货期、报价合理、性价比高的设备供应商。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对福清5、6号机组实物保护系统出入口控制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该设备进行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编号:FQ717WXR193C11506BD

1.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实物保护系统出入口控制设备

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X光安全检查通道设备((含检查通道设备+工作站+配套软件))

1


手持金属检查装置

2


手持爆炸物探测器

1


门型金属物探测器

2


手动出门按钮

11


液压路障(含液压路障控制箱等配套设备)

3


道闸(每套由信号指示灯1套、车辆磁感线圈2组)

7


车辆底盘扫描系统(含配套软件)

1


电磁锁(含门磁报警功能,室内/室外型)

47


紧急出门按钮+声光报警装置

31


出门按钮控制盘(含以太网可编程控制器2套、16通道数字量输入模块16套、控制面板1套)

1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作站


1


出入口管理工作站


1


一卡通管理工作站


1


虹膜识别器(含软件)

10


虹膜工作站

1


制卡工作站


3


数字集群基站(中继台)

2


无线对讲天线及馈线

2


无线对讲车台

2


手持无线对讲机

30


机柜

1


数字中继台升级集群基站

2


数字常规对讲机升级集群对讲机

100


数字常规车台升级集群车台

4


电话网关

1


车载台

1

交换机

1

调度服务器

1

(2)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技术规格书,提供一套满足功能要求的完整的实物保护系统出入口控制设备。相关设备主要包含:X光安全检查通道设备、液压路障、车辆底盘扫描系统、虹膜识别器、无线对讲设备等。

(3)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_交货地点:福清5、6号机组核电现场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2523[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 om.cn)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福清5、6号机组实物保护系统出入口控制设备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和投标保密承诺函,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发售时间:2017年8月3日9:00-8月7日17:00

(4)联系人:申海莲 电话:***-********查看详情转803邮箱:cnpezbzx@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核能大厦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100840)

3.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7年8月25日9:0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应具备实物保护系统出入口控制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X光安全检查通道设备、手持爆炸物探测器、液压路障、车辆底盘扫描系统、虹膜识别器、无线对讲设备必须有授权,否则将导致否决投标,其他设备不做要求。),格式参考招标文件。

5.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保密及廉洁

你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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