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路管理署的委托,龙东大道中修工程(项目编号:2008-8-029)答疑如下: |
   1.暂定工程量清单中:序号三号第5点,机械摊铺细粒式沥青砼(厚4CM)工程量111.11百平方米,是否有误? |
   答:有误,应为11.11百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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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暂定工程量清单中:序号九,标题为侧平石,工作内容为排砌预制平石,是否有误? |
   答:有误,应为排砌预制侧平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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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暂定工程量清单中:序号二十五及二十六,植筋1与植筋2,图纸总说明中有50CM∮16与45CM∮25两类植筋(图纸中末明确注明),何为植筋1?何为植筋2? |
   答:植筋1是∮16,植筋2是∮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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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修正如下: |
   原投标邀请中: |
   6.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8年9月2日当天10:00时整(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B1室,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拒绝接受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
   7.兹定于2008年9月2日10:00时(即开标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务必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准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现修正为: |
   6.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8年9月9日当天10:00时整(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B1室,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拒绝接受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
   7.兹定于2008年9月9日10:00时(即开标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务必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准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浦东政府采购中心 |
   2008-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