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财政局就预算编制系统及用友GRP-U8接口开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连云港徐圩新区财政局预算编制系统及用友GRP-U8接口开发项目
二、项目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以下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16〕89号)相关规定,为做好徐圩新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在现有用友GRP-U8财政管理软件基础上开发预算编制系统,并做好预算编制系统与预算执行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衔接。实现预算、执行、核算、决算的一体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四、项目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一:《连云港徐圩新区财政局预算编制系统及用友GRP-U8接口开发项目任务书》。
五、竞标限价及工期
(一)竞标限价:10万元;
(二)工期:15天。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丰富的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软件实施经验;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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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优质的本地化服务,公司总部不在连云港本地的需在连云港设有常驻机构或服务机构。
(六)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检察院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有效)。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还及注意事项
(一)投标保证金:5000元。
(二)保证金缴纳时间:开标前一日中午12:00前。
(三)缴纳要求: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账户,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
(四)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连云港徐圩新区财政局预算编制系统投标保证金。
(五)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其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退还时携带:招标人开具的收据、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退还保证金时间为每周一、三、五日上午9:30-11:30。退付保证金地址为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427室。
(七)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围串标行为经查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按“投标报名表”(附件二)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09月19日17:00以前送至项目联系人处或扫描后发送到项目联系人邮箱********查看详情0@qq.com">********查看详情0@qq.com。
(二)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并按照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2日上午10:00(以电话正式通知为准)
开标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404室
评标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404室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
十、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连云港徐圩新区财政局
2017年09月15日